关于调整上海大学2020年春季考试招生章程的公告

创建时间:  2020/02/28  陈涛   浏览次数:   返回

鉴于目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最新情况,经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慎重研究决定,报经主管部门批准,对我校2020年春季招生办法予以调整。由于疫情期间,无法进行院校自主测试,对填报我校春招志愿的考生,资格审查通过者,院校自主测试成绩均以150分计入,最终以“统一文化考试成绩+院校自主测试成绩”的总分从高到低排序作为春招的依据,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进行录取。预录取或候补录取考生原定到校进行的专业信息登记工作方式调整为网上确认。

招生详情请点击查阅上海大学2020年春季考试招生章程(调整版)》。

调整后的招生工作安排如下:

时间

内容

3月9-10日

考生通过“上海招考热线”网站填报志愿

3月12日

我校公布入围资格线

3月13日-22日

我校对入围考生进行资格审核

3月23日-30日

我校公布资格审核结果并公示预录取和候补资格考生名单

3月31日-4月2日

预录取或候补录取考生网上进行专业信息登记(具体步骤按市教育考试院文件执行)

4月3日

我校开始发放预录取通知书


上海大学招毕办

2020年2月28日


上一条:上海大学2020年春季考试招生章程(调整版)

下一条: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试招生章程(上海大学)

受理机构
  • 受理部门:党政办
  • 部门负责人:秦凯丰
  • 受理地点:上大路99号行政楼7楼
  • 受理时间:9:00-11:3013:30-17:00
  • 邮政编码:200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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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传真号码:021-66134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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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
  • 受理部门:监察处
  • 部门负责人:滕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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