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上海市司法行政系统监狱、劳教人民警察学员招考

创建时间:  2011/03/01  -管理员   浏览次数:   返回


经上海市公务员局和上海市司法局批准,上海市司法行政系统监狱劳教人民警察学员培养单位上海政法学院实施2011年上海市司法行政系统监狱劳教人民警察学员招考工作。我们敬请您在百忙之中协助,在贵校2011届专科(高职)应届毕业生中进行宣传,鼓励符合报考条件的应届毕业生积极报考。                  


报考条件:1.本市普通高校或者上海生源在外省普通高校就读的2011年专科(高职)应届毕业生;2.考生须达到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425分以上。考生于20113710日登录“二十一世纪人才网”报名。笔试时间:2011327;笔试科目:申论、行政能力测验和法理学。


本次招考属于定向招警。被录取的考生通过两年的大学学习,获得本科毕业证书的,从事监狱劳教人民警察工作。参加本次招考的考生不影响参加本市五月份的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


详情请登录“二十一世纪人才网”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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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机构
  • 受理部门:党政办
  • 部门负责人:秦凯丰
  • 受理地点:上大路99号行政楼7楼
  • 受理时间:9:00-11:3013:30-17:00
  • 邮政编码:200444
  • 咨询电话:021-66132222
  • 传真号码:021-66134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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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
  • 受理部门:监察处
  • 部门负责人:滕云
  • 受理地点:上大路99号行政楼606室
  • 受理时间:9:00-11:3013: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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