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上海大学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创建时间:  2022/09/13  周怿   浏览次数:   返回

各学院/部门:

为做好2022年上海大学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要时间节点安排

2022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于9月15日启动;9月21日-9月30日网上申请;10月15日前,完成申请材料提交、审核和能力测试;10月30日前,完成体检。

二、主要申请流程

1.报名

申请人于9月21日-9月30日自行上网填报报名信息,完成网上报名工作。

2.教学能力考察测试

10月15日前,硕士及以下学位申请人完成学校组织的教学能力考查测试,具体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提交申请材料

10月15日前,申请人向学院/部门人事干事提交纸质申请材料,学院/部门人事干事收齐材料并初审后,提交校人事处审核。审核未通过的材料于10月22日前补交齐全。

4.体检

按照《上海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开展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工作。体检指定医院为仁济医院和瑞金医院,体检时间为9月23日-10月31日。体检报告将由医院直接送交上海市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三、其他

1、在申请认定的各个节点工作开展之前,请申请人认真阅读附件相关材料。

2、预计2023年3月前,下发高校教师资格证,具体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3、请各学院/部门组织好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的工作,做好申请人提问的解答工作。如无法解答,由学院/部门人事干事联系校人事处(程璐华,66134915-8001或微信联系)。

备注:

申请人在以上任何环节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的,一经查实,自发现之日起5年内不得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上海大学组织人事部(人事处)

                                                                 2022年9月15日

注:根据学校信息安全策略,网站不提供可编辑格式附件。可编辑格式附件将通过各学院(部门)人事干事下发。                

    申请材料提交附件.pdf

 

附件1:2022年上海大学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时间节点

附件2:2022年申报名册申报范围

附件3:2022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请流程

附件4:2022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请-常见问题汇总

附件5:2022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材料(网上申请电子材料+纸质材料)

附件6:2022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材料-常见问题汇总

附件7:2022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体检环节

附件8:2022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其他说明

 

 

附件1

2022年上海大学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时间节点

 

时间节点

流程内容

责任人

9月21日 - 9月30日

网上报名申请

申请人

10月10日前(尽早)

提交香港函、澳门函

申请人

10月15日前(尽早)

受理并初审申请材料

各学院/部门人事干事、校人事处

10月15日前

(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硕士及以下学位

申请人

10月22日前

受理并审核初审未通过的材料

各学院/部门人事干事、校人事处

10月29日前

体检预约并打印

申请人

10月31日前

完成体检

申请人

12月20日前

完成体检复查

体检结果“初检不合格”申请人

2023年3月左右

领证

校人事处

 

附件2

2022年申报名册及申报范围

各学院/部门申报电子名册已于9月5日提交完毕,若有补报或在报名期间需要修改电子名册内填写信息的,请各学院/部门修改后于10月15日前和申请材料一同提交校人事处。

一、名册填写要求

1.电子版名册文件名:xx学院/部门-2022年-高校教师资格汇总表。

2.名册汇总表内所有项目均为必填项目。

3.电子版名册中,“所属院系或附属医院名称”要求前后统一,以便于管理。

4.电子版名册中,“证件号码”必须是文本格式,不能带有空格。大陆居民填写身份证号,港澳台居民填写有效期内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号,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号。

5.电子版名册中,“手机号码”必须是文本格式,不能带有空格。

6.电子版名册中,“身份审核”填写以下五项之一:(1)在编;(2)在职;(3)人事代理;(4)劳动合同制;(5)拟聘。

在递交材料时,必须递交在有效期内的聘用合同、并出具体现上海大学2022年8月的公积金缴纳证明。

7.电子版名册中“申请学科”填写说明:

(1)填写“申请学科”时,严格按照《高校任教学科目录》和任课情况填写。凡是有三级学科的,必须选择三级学科;若该学科没有三级学科的,方可选择二级学科,不得选择“其他”学科。辅导员一律选择“B030404-思想政治教育”。

(2)“申请学科”及“学科代码”必须齐全、正确,“申请学科”名称要求与教学任务书、教案设计中填写的授课名称、个人网上申报的学科相一致,若有更改请同步更改所有“申请学科”。

8.电子版名册中,“学历”填写以下三项之一:(1)本科;(2)硕士;(3)博士(仅有博士学位,没有博士学历的请在表格内说明)。

9.电子版名册中,“聘用起止日期”与所签订的最新一份合同保持一致,今年聘期考核的,填写下一聘期周期(一般周期截止日期为8月31日)。

二、申报范围

以下几类人员不得申请:

1.派遣人员。

2.在中专学段承担教学任务或编制在中专学校,由中专学校缴纳四金的人员。

3.学校及下属部门(含各级学院及处室)的外聘人员(聘用合同没有上海大学公章的)。

4.2022年9月30日之前已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含未办理退休手续或返聘人员)。

5.博士后(可提供有效期内师资协议书的师资博士后除外)。

6.规培人员。

7.自主择业人员。

8.无法提供教学任务书的非教师岗、非科研岗人员。

9.硕士及以下学历未通过普通话考试(二级乙等),未取得《高等教育学概论》、《心理学概论》、《高等教育方法概论》三门教育类专业课程考试合格证的。

10.9月1日以后(含9月1日)报到的人员。

11.今年已申请小学、初中、高中等教师资格证书的。

备注:目前未开放外国国籍人士申请教师资格。

三、名册补交要求

1.补交名册内容,由学院/部门统一收齐后提交。

2.补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15日,仅提交电子版,邮箱地址:chenglh@shu.edu.cn。

 

附件3

2022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请流程

申请人于2022年9月21日-9月30日登录上海市人民政府一网通办(http://zwdt.sh.gov.cn/govPortals/index.do),选择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并搜索教师资格从“立即办理”入口进行申报。

申请人点击【认定信息填报】进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2022年9月30日系统关闭),申请完成一天后点击【上传预约查询】进行资料上传(上传材料与提交的纸质材料一致)、预约体检(2022年10月30日12:00预约系统关闭)等后续流程。

严格按照先【认定信息填报】、后【上传预约查询】的顺序进行。【上传预约查询】与提交的纸质材料保持完全一致,且提交格式为jpg格式扫描件,请勿上传手机拍照图片。

填写内容注意事项如下:

1.确认点:上海大学。

2.个人承诺书:按照系统提示进行扫码签字。

3.选择考试形式:“非国家统一考试”形式。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须进行在线核验,申请人根据系统提示按要求上传照片(具备博士学位申请人,勾选“免测”项后,须根据系统提示上传博士学位证)。

5.学历证书须进行在线核验,申请人根据系统提示按要求上传照片(申请人每年只能进行2次学历证书在线核验,请申请人在填写学历证书信息时慎重填写,仔细核对后再提交信息,以免学历信息核验失败)。

6.上海市教师资格认定信息核验确认书:下载《上海市教师资格认定信息核验确认书》并按照上海市教师资格认定信息核验确认书中的说明及系统提示进行操作。《上海市教师资格认定信息核验确认书》签名部分必须本人正楷书写,不得以截图粘贴形式完成签名。

7.网上申请“正式提交”后,所递交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信息”不得随意修改,请申请人慎重填写申请信息。

8.申请人须保证递交的个人信息或证件真实、准确,申请人将承担由于信息或证件不真实、不准确、隐瞒、伪造和个人疏漏所导致的一切后果。

9.申请人每次只能申请一份教师资格证书,成功申领后(小学、初中、高中、高校教师资格证书等)的当年在全国范围内不能再申领第二本教师资格证书。

10.申请人在全国范围内对于相同学段相同学科只能申请一份教师资格证书,若更换学科须重新申请。

11.个人证件照(审核非常严格,建议去照相馆重新拍摄,要求详见附件5)

12.其余网上申请上传材料要求详见附件5,常见问题详见附件4。

 

附件4

2022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请-常见问题汇总

1、选择“非国家统一考试(含免考)”

2、普通话:博士选择免考,上传博士学位证书

3、学历:遇到国外学历的,在“认定信息填报”里上传“国外学历认证报告”,编号填写“认证报告编号”,在“上传预约查询”里上传“英文原版学位证书”和“国外学历认证报告”。

4、学位:博士学位必须上传,其他学位不用上传,已经上传的,就算了,不用管了。传错的,不能删除,只能修改。

遇到国外学历的,已经在学历上传过,这里无须重复上传,添加学位证书后,选“无”。如下图:

 

这个上传博士学位证,图片也符合要求,出现这个提示:请换浏览器。 

 

5、学历、学位、普通话如果填错,不能修改的,就添加填写正确的信息,并在报名选择正确的那条信息,○里必须单选一个,不能为空。如下三图: 

  

6、认定所在地类型:上大教师一律选择上大地址,选错的,请自己更正。 

 

7、任教高等学校所在地详细地址:请填写上海大学地址。


 

8、任教学科:要求必须是三级科目,且与其他材料保持一致,其他的将审核不通过。

9、现从事职业:选择“在职教学人员

10、专业技术职务:没有的就选“无”

11、职称选项:没有职称的就选“无”,新进教师还没聘的选“无”

12、提交后,修改个人申报信息三个步骤。请看图研究:

 

 

   

 

13、申请人走到如下界面,9/21-9/30的认定信息填报才算完成。

   

 

14、系统问题,或密码重置后仍然错误,稍后再试。 

 

附件5

2022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材料

(网上申请电子材料+纸质材料)

一、递交纸质材料时间

完成网上申请的申请人,于10月15日前将以下纸质申请材料提交给学院/部门人事干事,人事干事审核无误后提交校人事处(行政楼408)审核。经人事处审核不通过的材料,申请人于10月22日前补交齐全(学历认证不能提供的,视为不符合申请要求,教委审核阶段不再通知补交)。

二、申请材料(网上申请电子材料+纸质材料)明细

所有电子材料的上传采用扫描jpg格式,电子材料和纸质材料须保持完全一致,若要更换请同步。纸质材料均提供复印件。系统无法调取的材料,请申请人根据要求在向学院/部门提交纸质材料时,出示相应原件,提交复印件。

所有纸质材料递交时,按照《2022年上海大学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材料递交情况表》顺序排列,每人一份用夹子固定,请勿装订。

申请材料中,所有扫描上传件、打印件、复印件必须内容和公章清晰;按照原比例大小1:1复印,不可随意缩小或放大;所有证书、证明内容有任何修改之处,须在提交校人事处时提出,并加盖校正章、公章。

1. 个人证件照(审核非常严格,建议去照相馆重新拍摄,电子材料)

上传要求:

(1)本人近6个月以内1寸彩色白底免冠正面证件照(“教育部信息填报系统”和“上海上传资料系统”两处上传的照片必须保持一致,审核不通过修改时,请同步更换)。

(2)照片文件应为jpg格式。

(3)照片文件应小于200kb,并在此基础上尽量保证清晰。

(4)照片文件分辨率宽度应大于290像素并小于300像素;高度应大于408像素并小于418像素(建议使用Microsoft Office Picture Manager,图画,Photoshop,ACDsee等工具对照片进行剪裁压缩,建议让照相馆调整)。

(5)照片必须显示考生头部、双耳、眉毛、肩的上部,肩膀以下不得出现,不得侧身;

(6)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不得带帽子、头巾、发带、墨镜等),不要出现大头照;

(7)照片背景必须为白色背景无边框(背景中不得带有家具、门框、风景、树木等物体),建议申请人避免穿着白色服装;

(8)不要使用正方形出国证件照直接进行比例压缩,须按规定尺寸要求重新切割确保照片无拉升变形,照片切割时须注意保留适量肩膀部位。

(9)不得使用手机翻拍旧照,照片处理软件仅限使用于照片尺寸剪裁,不得对面部进行任何修饰,照片必须图象清晰、层次丰富、神态自然、无明显畸变。

(10)不得使用手机自拍,不得自行背靠墙壁拍照,不得扫描或拍摄纸质照片上传,不得使用换底色照片,不得使用照片中不得有阴影。

(11)如需修改请点击图片,重新选择,两套系统都要修改。

(12)上传照片不符合要求的,将审核不通过退回要求重新上传,递交材料截止前未按要求上传照片的,本次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无效。

照片样张:

 

2. 《教师资格认定个人承诺书》(电子材料)

【认定信息填报】系统中,在网页端点击“个人承诺书”图标,使用手机浏览器、微信、支付宝或其他扫码工具扫描页面中弹出的二维码,并在手机端手写签名。提交签名后,点击网页端的“已提交”按钮,查看签名合成后的效果。如需修改,可点击合成后的图片,重新获取二维码。

3. 《申请人无犯罪记录证明》(纸质材料)

(1)内地申请人无需个人递交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到公安机关核查。

(2)港澳台居民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分别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

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申请人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所需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查看附件):由申请人填写《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于10月10日前(尽早),送至校人事处(行政楼408)并加盖高校人事处公章,同时电子版在2022年10月10日之前发送到邮箱:chenglh@shu.edu.cn;由校人事处寄送至上海市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审核盖章后,寄回高校人事处;高校人事处将函件发给申请人,由申请人将函件交给香港或澳门的警务部门;经香港或澳门警务部门核实后,由其将函件返回上海市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核查结果将作为认定依据。具体的办理程序请咨询香港或澳门警务部门。截止2022年11月30日,若上海市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未能收到香港或澳门警务部门核查结果书面回函的,本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无效。据悉,证明开具一般为1-2个月,请申请人尽早提交。

台湾地区申请人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须由申请人自行前往台湾地区相关部门办理。截止2022年11月30日未能递交“无犯罪记录证明”,本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无效。

4. 《身份证》(纸质材料、电子材料)

(1) 电子材料:【上传预约查询】系统中,系统将自动进行身份证证照调取。请申请人仔细核对在线调取的“姓名”、“有效期”等信息。

未能成功调取证照证息或调取的证照信息与申请人原件“姓名”、“有效期”等信息不相符的申请人,须自行将身份证原件扫描上传(照片大小为小于200KB,格式为JPG,证件必须正、反面同时上传,整体清晰)。

未能成功调取证照证息或调取的证照信息与申请人原件“姓名”、“有效期”等信息不相符的申请人向人事干事递交材料时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

(2) 纸质材料:正反面打在一页上。

注:

(1)身份证遗失,未能成功调取信息或调取的证照信息与申请人原件“姓名”、“有效期”等信息不相符的申请人,须自行将派出所办理的临时身份证原件扫描上传(照片大小为小于200KB,格式为JPG,证件必须正、反面同时上传,整体清晰)。

(2)港澳台居民此项将有效期内本市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扫描上传(照片大小为小于200KB,格式为JPG,证件必须正面、整体清晰)。

5.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纸质材料、电子材料)

二级乙等及以上。

申请人在认定信息填报过程中将进行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在线核验,请申请人仔细核对在线调取的“姓名”、“等级”、“分数”等信息。

在线信息核验相符的申请人,点击进入【上传预约查询】,自行将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扫描上传(照片大小为小于200KB,格式为JPG,证书必须正面、整体清晰)。

未能成功调取证书信息完成在线核验或在线核验调取的证书信息与申请人证书原件信息不相符(此时系统中核验状态显示为“待检验”)的申请人,须在【认定信息填报】、【上传预约查询】两处,根据系统提示要求将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扫描上传(照片大小为小于200KB,格式为JPG,证书必须正面、整体清晰)。并在向人事干事递交材料时须提供与上传照片相一致的普通话证书原件。

:

(1)普通话证书目前不设有效期,国家普通话证书全国通用,但部分证书上标注了证书有效期的,以标注时效为准。

(2)本市普通话水平测试由上海市语言文字水平测试中心负责,地址为:延安西路900号一楼,咨询电话:62558388。

(3)普通话证书遗失,在线信息核验相符的申请人,点击进入【上传预约查询】,自行上传发证机构开具的遗失证明或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网址:http://www.cltt.org/studentscore)成绩查询页面截图;未能成功调取证书信息完成在线核验或在线核验调取的证书信息与申请人证书原件信息不相符(此时系统中核验状态显示为“待检验”)的申请人,开具遗失证明一律不予认可,不得在本市申请教师资格认定。

6. 学历证书(纸质材料、电子材料)

纸质材料,提交最高学历学位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认证报告)复印件。港澳台学历、国外学历需要同时递交原校发的毕业证件复印件(有些是学历,有些是学位,各国各校版本不相同)和学历认证报告。

申请人在认定信息填报过程中将进行学历信息在线核验,请申请人仔细核对在线调取的“姓名”、“毕业学校”、“所学专业”等信息。

在线信息核验相符的申请人点击进入【上传预约查询】,自行将学历证书原件扫描上传(照片大小为小于200KB,格式为JPG,证书必须正面、整体清晰)。不得上传学位证书。

未能成功调取学历信息完成在线核验(此时系统中核验状态显示为“待检验”)或在线核验调取的学历信息与申请人学历证书原件信息不相符的申请人,须在【认定信息填报】、【上传预约查询】两处,根据系统提示要求,自行将学历证书原件和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原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扫描上传(照片大小为小于200KB,格式为JPG,照片必须正面、整体清晰)。

:

(1)学历证书遗失,若成功调取学历信息完成在线核验的申请人,点击进入【上传预约查询】,自行将毕业学校开具的毕业证明书原件扫描上传(照片大小为小于200KB,格式为JPG,照片必须正面、整体清晰);若未能成功调取学历信息完成在线核验(此时系统中核验状态显示为“待检验”)或在线核验调取的学历信息与申请人学历证书原件信息不相符的申请人,须在【认定信息填报】、【上传预约查询】两处,根据系统提示要求,自行将毕业学校开具的毕业证明书和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原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扫描上传,并在向人事干事递交材料时提供与上传照片相一致的毕业证明书原件和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原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

(2)持博士学位证书申请的申请人,点击进入【上传预约查询】,自行将学位和学历两份证书原件扫描上传(图片大小小于200KB,格式为JPG。证书必须正面、整体清晰),若只有博士学位,没有博士学历的,则将其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原件扫描上传,向人事干事递交材料时须提供学历和学位两份证书原件。在博士学位公示期间,尚未取得博士学位证书的人员不得申请,需正式获得博士学位后方可申请。

(3)持2000年之前(含2000年)的所有博士学位及所有年份的军队院校博士学位的申请的申请人,点击进入【上传预约查询】,自行将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原件扫描上传(图片大小小于200KB,格式为JPG。证书必须正面、整体清晰),向人事干事递交材料时另须提供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A4纸)。

(4)持军队院校学历证书申请的申请人,若为在参军服役期间获得入学资格的,点击进入【上传预约查询】,自行将学历证书原件和当年军人服役证明或转业证明的原件扫描上传(照片大小为小于200KB,格式为JPG,照片必须正面、整体清晰),向人事干事递交材料时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和当年军人服役证明或转业证明的原件;若为在非参军服役期间入学资格的,点击进入【上传预约查询】,自行将学历证书原件和招生入学时新生录取名册原件(原件含高校招生考试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招生录取专用章、其余形式的一概不认,可由档案内复印后加盖档案保管章)扫描上传(照片大小为小于200KB,格式为JPG,照片必须正面、整体清晰),向人事干事递交材料时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和招生入学时新生录取名册原件(可由档案内复印后加盖档案保管章)。

(5)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申请的申请人,不能成功调取学历信息完成在线核验。申请人点击进入【上传预约查询】,自行将学历证书原件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上传(照片大小为小于200KB,格式为JPG,证书必须正面、整体清晰)。向人事干事递交材料时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认证结论必须为“所获学位证书表明其具有相应的学历”。尚未正式取得港澳台地区学历证书的,不得在本市申请教师资格认定。

(6)持国外高等学校学历证书申请,不能成功调取学历信息完成在线核验,申请人点击进入【上传预约查询】,自行将学历证书原件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上传(照片大小为小于200KB,格式为JPG,证书必须正面、整体清晰),向人事干事递交材料时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大使馆开具留学证明无效);认证结论必须为“所获学位证书表明其具有相应的学历”。尚未正式取得国外学历证书的,不得在本市申请教师资格认定。

(7)“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线申请网址:http://www.chsi.com.cn/xlrz/rhsq_index.jsp

(8)“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及“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线申请网址:http://www.cscse.edu.cn。

(9)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hinadegrees.cn/cqva/gateway.html

(10)未能成功调取学历信息完成在线核验的且未完成“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的申请人(包含正在办理的人员)不得在本市申请教师资格认定。

7. 教案设计(纸质材料)

A4纸,双面打印,内容教案设计内容必须与申请学科相一致,申请学科要求详见附件2,博士免。

8. 教育教学能力考察测试评价表(纸质材料)

A4纸,个人信息测试前填写好,博士免。

9. 《高等教育学概论》、《心理学概论》、《高等教育方法概论》三门教育类专业课程的考试合格证(纸质材料、电子材料)

申请人不需上传及递交考试合格证,认定机构会进行信息比对,未通过比对人员不得在本市申请教师资格认定,博士免。

10. 申请人在校任教学科的教学任务书(纸质材料、电子材料)

(1)任教学科必须与其他所有申请学科保持一致,详见附件2。

(2)教学任务书必须说明所有教学任务。

(3)课程时间必须包含2022学年。

(4)凡聘用合同上注明聘用岗位为“教学”、“科研”、“专业技术(必须体现出是教师岗位)”岗位的,可不提供教学任务书;聘用岗位非“教学”、“科研”、“专业技术”岗位的,申请高校教师资格一律提供教学任务书;师资博士后申请人必须提供教学任务书。

(5)专职辅导员,申请“B030404-思想政治教育”,可免交教学任务书,申请其他学科,必须提供教学任务书。

(6)根据申请人身份不同,具体要求如下:

①本专科课程教学任务书,必须由教务处开具并加盖公章;

②研究生课程教学任务书,必须由研究生院开具并加盖公章;

(7)教学任务书严格按照教委提供的《教学任务书》格式,由教务处/研究生院填写,实事求是,申请人不得自行制作或填写。校人事处递交材料至上海市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后审核期间,申请人不得更改或补交教学任务书。

11. 聘用合同(纸质材料、电子材料)

申请人员须提供聘用合同完整复印件。师资博士后提供师资协议书复印件。

(1) 聘用合同须签字、盖章齐全(个人签字、学院/部门盖章、上海大学公章)。

(2) 聘用合同须明确体现任职岗位性质(教师岗、科研岗、实验技术岗等)。

(3) 聘用期限须包含“2022年11月”。

(4) 聘用合同不可用简化合同、特聘协议等代替。

(5) 若有敏感内容不便提供的,可仅提供包含上述(1)、(2)、(3)条的页面和封面,其余页可以隐去。

12. 公积金缴纳清单(纸质材料、电子材料)

申请人须自行将 2022年公积金缴纳清单原件(必须体现单位信息、完整的个人姓名)扫描上传(照片大小为小于200KB,格式为JPG,纸张必须正面、整体清晰)。缴纳清单要求包含2022年8月记录。

注:各种版式都可以,但必须清晰显示上海大学、个人姓名(不得带*号屏蔽)、8月缴纳记录。

建议前往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网站:https://www.shgjj.com/。依次点击“个人业务”、“住房公积金账户”、“查看账户明细”,进行截图,横版打印,如下(申请人提交时,不要打马赛克):

 

 

13. 上海市教师资格认定信息核验确认书(纸质材料)

纸质材料递交学院/部门人事干事审核通过后,亲笔签字。

14. 其他应认定或受理机构根据数据核验结果后要求提供的相关材料 

 

附件6

2022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材料-常见问题汇总

1、 自主择业的、博士后、规培这几类人员不可以申请。师资博士后凭师资博士协议可以申请。

2、 国家系统(认定信息填报)关闭时间2022-9-30,个人必须在这之前完成网上报名。上海市系统(上传预约查询)关闭时间2022-10-30。

3、 港澳台学历、国外学历需要同时递交原校发的毕业证件(有些是学历,有些是学位,各国各校版本不相同)和学历认证报告。

4、 《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方法概论》、《心理学》必须是参加上海市统一考试的,外省市考的不通用,三门课程必须都在有效期内,缺一·12不可。外省市相关的培训证明不通用。

5、 国家系统中“学位”不会通过核验,始终显示“待核验”状态。国外学历不会通过核验,全部自行办理认证报告。

6、 上海市教师资格认定信息核验确认书,必须个人签名,放在材料最后,无需盖章,已经盖了的,没有关系。 

 

7、 学历认证报告编号:递交学信网电子备案表的申请人无须填写,跳过。

8、 若上传后看到是粉色的,说明申请人上传了pdf文件,或者只是把PNG格式的文件,修改了JPG后缀名后上传,并不是真正的JPG文件,申请人重新上传JPG格式文件。

 

附件7

2022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体检环节

体检指定医院为仁济医院瑞金医院。体检报告将由医院直接送交上海市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一、体检时间

体检预约时间:10月29日前

体检时间:2022年9月23日-10月31日

复检时间:12月20日前

二、体检时,申请人注意事项

1.体检不含双休日,各医院具体时间安排以打印完成的《教师资格认定体格检查表》上的预约时间、地点为准。未按时完成体检的,后果自负。

2.打印《教师资格认定体格检查表》必须在10月29日之前,要求A4纸正反面打印(必须是已经按要求上传照片且照片显示在体检表上)。

3.申请人体检时无需空腹前往,但请注意饮食清淡,尿检前请多喝水。

4.如果体检结果显示“初检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前往复检,视为放弃体检;如果体检结果显示“体检不合格”,申请高校教师资格认定不通过。复检必须是初检的体检医院,申请人不得自行更换体检医院。体检结果不合格的(第一次体检不合格不得复查或复查不合格),申请人不得再次更换医院进行体检。

5.体检各项检查内容,要求在指定的医院体检中心进行,不得自行前往门诊、急诊或者其他医院进行检查。体检相关情况由体检医院负责解释。

6.关于拍胸片的问题:

(1)未怀孕的,必须做胸片检查。

(2)已怀孕的,孕早期必须在体检医院当场验孕,自带怀孕证明不予认可,孕中、孕后期明显显怀的,医院会酌情验孕。体检医院当场确认怀孕的,可免检胸片。

(3)疑似怀孕的,必须在体检医院当场验孕,确认怀孕的,可免检胸片。

(4)备孕、哺乳期一律不免检胸片。

7.申请人如果因怀孕而致体检指标不合格,视为体格不合格,本次认定不予受理。

8.医院作出体检结论之前,申请人不得擅自将体格检查表带离医院。

9.体检后十个工作日可上网查询体检结果,如有疑问,请直接联系体检医院。

10.体检报告由医院统一递交至上海市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无需本人领取。

11.请申请人保留体检发票,便于查询(对已经完成体检但始终未查到体检结果的,请在2022年11月30日前告知校人事处后,由校人事处与上海市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联系,逾期将无法按时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12.如果发现体检中有冒名顶替现象,一经查实,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处理,自发现之日起5年内不得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13.体检预约后,无法按时前往的,请在预约日前重新预约,若因为个人原因导致错过体检时间,或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14.体检时,遇到女老师生理期的,必须是先把其他项目按时完成,然后和医院登记经期结束后再补检这项,不能自行决定延期体检或不检。

 

附件8

2022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其他说明

一、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1.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由学校教务部、人事处协同组织。

2.参与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申请人须提前准备教案设计和测试讲课内容,且与申报学科相符。

3.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咨询

申请人咨询申请、体检等各环节事宜,由学院/部门人事干事答复。人事干事无法答复的,请汇总问题后,统一咨询校人事处。上海市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不接待申请人个人咨询。

三、领取申请表及证书环节

1.在2022年12月20日之前,按规定时间完成体检且体检结论为合格(含复查合格)的,申请材料无误,教学能力测试合格的人员,2022年教师资格申请有效。2022年12月20日之前,体检结论为不合格或体检不合格后复查结果仍未确定的申请人员,2022年教师资格申请无效。

2.教师资格证书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由高校人事处相关负责人前来领取。

3.申请人领取时间另行通知(2023年3月前)。

 

上一条:关于启动上海大学2023年度科研助理聘用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做好2022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受理机构
  • 受理部门:党政办
  • 部门负责人:秦凯丰
  • 受理地点:上大路99号行政楼7楼
  • 受理时间:9:00-11:3013:30-17:00
  • 邮政编码:200444
  • 咨询电话:021-66132222
  • 传真号码:021-66134021
  • 电子邮箱:dzb@oa.shu.edu.cn
监督投诉
  • 受理部门:监察处
  • 部门负责人:滕云
  • 受理地点:上大路99号行政楼606室
  • 受理时间:9:00-11:3013:30-17:00
  • 咨询电话:021-66132857
  • 传真号码:021-66132451
  • 电子邮箱:sdjwjc@mail.sh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