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上海大学博士后管理办法(试行)》(上大内〔2023〕22号)和《上海大学关于博士后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办法》(上大人发〔2020〕29号)等文件要求,我校2025年下半年博士后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水平评价即日启动,现将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个人人事档案在上海大学,且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人员。
二、申报系列
申报工作在高校教师、科学研究系列中开展。
三、申报条件
申报条件、学术水平参照《上海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实施细则》(上大内〔2020〕92号)、《上海大学教学科研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条件》(上大内〔2021〕17号)等文件执行。
四、申报材料
申请人按照以下要求提交纸质材料及电子材料包各一套。电子材料包内容须与纸质材料内容完全一致。
(一)综合材料(材料袋1)
1.填写教学科研系列的《上海大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申请表》。
2.个人佐证材料(可根据所申报系列调整内容)
(1)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各1份)
(2)学院(部门)出具的任现职以来的年度考核结果及近2年绩效工作量证明(学院(部门)盖章原件)
(3)现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复印件)或PIM系统职称证明(原件)
(4)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5)本科教学水平评价通过证明(原件)
(6)任现职以来科研项目情况一览表(原件)
(7)任现职以来教改、课程、教材建设项目和教学获奖情况一览表(原件)
(8)近三年本科生授课时数情况一览表(原件)
(9)获奖证书(复印件)
科研项目、科研获奖由科研管理部认定,教改、课程、教材建设、教学获奖等由教务部认定。
3.满足申报条件的所有代表性成果(如副高5个、研究系列1.5倍等)。
4.填写《上海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材料目录》,贴在材料袋1封面上。
(二)学术水平与技术能力专家鉴定材料(材料袋2)
1.填写《学术水平和技术能力评议表》。
2.填写《学术水平与技术能力评议成果登记表》,贴在材料袋2封面上。评议材料由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学术能力评议,将送3位专家评审。
3.专家鉴定材料
提供任现职以来最能反映本人学术水平的代表性论文、论著或科研成果(其中主送成果是近5年取得)。外送成果数量须满足所申请专业技术职务系列申报条件要求。
列入《登记表》主送、报送的成果需提供佐证材料,未列入《登记表》主送、报送的成果请勿提供。
如成果为论文,需提供中文检索报告,并在检索报告上标出主送及报送编号。如为未被检索的中文论文,应一并提交本人承担部分、期刊封面、封底和目录,并在目录上标出论文标题。论文应已在期刊正式发表,收稿通知视为无效。
如成果为专著、教材、教学参考书,不能提供电子版的,可提供纸质版原件或经学校人事处审核盖章的复印件。
如成果为奖项,需提供奖项证书、内容说明。
如成果为专利,需提供专利证书、专利说明书。
如成果为转化,需提供上海高科技成果转化A级认定证明、内容说明。
《登记表》上3篇主送成果与《学术水平和技术能力评议表》《教研能力评议表》内“代表性论文、著作、科研成果的单篇(项)评价”内容、顺序应保持一致。
由于材料送审经过的环节较多,在材料返回过程中,有遗失的可能性,请务必自留备份。(三)电子版材料1(评估院送审材料)
1.材料命名
上海大学+副高+姓名+一级学科+科研+身份证号
示例:上海大学+副高+张三+马克思主义理论+科研+xxxxxxxxxxxxxxxxxx,一级学科代码请按照《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总表》(202310)填写,已取消的学科不填写。
2.材料压缩包
(1)《评议表》PDF(有学校公章)
(2)《登记表》PDF(有个人签字)
(3)成果材料
①成果命名格式
示例:01主送1、02主送2、03主送3、04报送1、05报送2(不列详细成果名称)
②主送成果排序应与《评议表》代表作1-3一致。主送、报送成果排序应与《登记表》一致。
(4)检索报告(标注主、报送材料)
(四)电子版材料2(申报材料)
1.材料命名
命名格式:序号 副高+学院/部门+姓名
示例:1 副高+理学院+张三
序号按照学院汇总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聘任推荐表》顺序依次填写。
2.材料压缩包
(1)《上海大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申请表》WORD
(2)个人佐证材料PDF(按《聘任材料目录》内容、顺序,包括最高学历学位证书、任现职以来的年度考核结果、任现职以来科研项目情况一览表、高校教师资格证书、本科教学水平评价通过证明等)
(3)满足申报条件的其它代表性成果(除主、报送材料外)
(五)电子版材料3(推荐表佐证材料)
1.材料命名
命名格式:序号 副高+学院/部门+姓名
示例:1 副高+理学院+张三
序号按照学院汇总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聘任推荐表》顺序依次填写。
2.佐证材料压缩包按照《推荐表》填写顺序提供。
所有表格请勿更改表内格式。
(六)学院(部门)填写《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聘任推荐表》(纸质+电子)、《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资格审核表》(电子)和《高校职称评审一览表》(电子)。
五、其他说明
(一)申请人提交的“任现职以来的学术成果”均指受聘现专业技术职务期间(不包含全日制学习期间)取得。学术成果认定日期截止至2025年8月31日。
(二)本科教学水平评价按照《上海大学关于晋升教授、副教授教师的本科教学水平评价办法》执行。
(三)学术水平与技术能力评议费,每套材料600元(副高1800元/人)。艺术学科每套材料1000元(副高3000元/人)。
(四)对涉及违反聘任程序、违反相关政策规定等情况,申请人可向学校教职工维权申诉援助委员会提出申诉。
(五)对违反师德师风要求的教师,实行“一票否决制”。
(六)对违反科研诚信的行为,取消申报资格并纳入学术诚信档案。
申请者若出现重大违纪违规行为,经相关部门认定造成严重不良后果者,取消当年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资格。
相关单位请于9月30日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电子)提交至上海市人才服务中心上海大学工作站。
联 系 人:程璐华、李海玲
联系电话:66132026
材料受理:校本部行政楼407室
电子邮箱:chenglh@shu.edu.cn
特此通知
上海大学组织人事部人事处
2025年9月19日
附件:相关表格请于学院人事干事处索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