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大委〔2024〕154号
关于杨长云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党委各部,各二级党委:
经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
杨长云同志继续挂职担任文学院副院长;
袁曾同志继续挂职担任法学院副院长;
辛立明同志继续挂职担任计算机工程与科学学院副院长;
黄剑波同志继续挂职担任上海电影学院副院长;
黄洋同志继续挂职担任文化遗产与信息管理学院副院长;
蔡震尧同志继续挂职担任悉尼工商学院副院长;
王虎同志继续挂职担任新闻传播学院副院长;
宋锐同志继续挂职担任未来技术学院副院长。
以上同志挂职期为一年。
选派袁晓晶同志挂职担任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
选派孙强同志挂职担任钱伟长学院副院长;
选派刘东杰同志挂职担任理学院副院长;
选派玄伟东同志挂职担任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副院长;
选派王道源同志挂职担任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副院长;
选派陈桂芳同志挂职担任生命科学学院副院长;
选派翟庆庆同志挂职担任管理学院副院长;
选派谭静同志挂职担任经济学院副院长;
选派董昕同志挂职担任医学院副院长;
选派焦淑平同志挂职担任力学与工程科学学院副院长;
选派刘婷婷同志挂职担任国际部国际教育学院副院长。
以上同志挂职期为一年。
特此通知。
中共上海大学委员会
2024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