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上海大学卓越工程师学院的通知

创建时间:  2023/08/25  洒强   浏览次数:   返回



上大委〔2023〕90号



关于成立上海大学卓越工程师学院的通知


党委各部、各二级党委:

为进一步打造产教融合新范式,形成卓越工程人才培养新格局,经2023年7月3日第16次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

成立上海大学卓越工程师学院;

任命汪小帆为卓越工程师学院院长(兼)。

卓越工程师学院由研究生院牵头建设,相关专业学院支撑,负责围绕国家和上海市战略需求,结合学校“五五战略”布局,打造未来卓越工程师培养高地。

特此通知。


    中共上海大学委员会

                                    2023年7月4日


上一条:关于刘小涛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何金伟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受理机构
  • 受理部门:党政办
  • 部门负责人:秦凯丰
  • 受理地点:上大路99号行政楼7楼
  • 受理时间:9:00-11:3013:30-17:00
  • 邮政编码:200444
  • 咨询电话:021-66132222
  • 传真号码:021-66134021
  • 电子邮箱:dzb@oa.shu.edu.cn
监督投诉
  • 受理部门:监察处
  • 部门负责人:滕云
  • 受理地点:上大路99号行政楼606室
  • 受理时间:9:00-11:3013:30-17:00
  • 咨询电话:021-66132857
  • 传真号码:021-66132451
  • 电子邮箱:sdjwjc@mail.sh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