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陈敬根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创建时间:  2021/09/28  洒强   浏览次数:   返回


上大委〔2021〕109号


关于陈敬根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党委各部,各二级党委、直属党总支:

经2021年7月13日校党委三届77次常委会研究,决定:

陈敬根同志任党政办公室副主任、法律事务办公室主任(正处级);

刘丽兰同志任组织人事部副部长、人事处处长;

姜颖同志任组织人事部副部长、人才工作办公室主任;

崔海霞同志任党委巡察工作办公室常务副主任(正处级);

周全同志任钱伟长学院直属党总支副书记;

黄晓春同志任社会学院党委副书记;

盛晓娜同志任医学院党委副书记。

以上同志试用期一年。

免去陈敬根同志的党政办公室法律事务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姜颖同志的组织人事部人才工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崔海霞同志的党委巡察工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陈然同志的理学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职务;

免去张文红同志的社会学院党委副书记职务。

特此通知。



                 中共上海大学委员会

             2021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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