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孙延枫同志任职的通知

创建时间:  2020/12/15  关艳芳   浏览次数:   返回


上大委〔2020〕173号


党委各部,各二级党委、直属党总支:

经2020年10月19日校党委三届57次常委会研究,决定:

孙延枫同志任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党委副书记。

特此通知。



                  中共上海大学委员会

             2020年12月2日


上一条:关于秦凯丰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下一条:上海大学关于张新鹏等职务任免的通知

受理机构
  • 受理部门:党政办
  • 部门负责人:秦凯丰
  • 受理地点:上大路99号行政楼7楼
  • 受理时间:9:00-11:3013:30-17:00
  • 邮政编码:200444
  • 咨询电话:021-66132222
  • 传真号码:021-66134021
  • 电子邮箱:dzb@oa.shu.edu.cn
监督投诉
  • 受理部门:监察处
  • 部门负责人:滕云
  • 受理地点:上大路99号行政楼606室
  • 受理时间:9:00-11:3013:30-17:00
  • 咨询电话:021-66132857
  • 传真号码:021-66132451
  • 电子邮箱:sdjwjc@mail.sh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