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服中心关于大众菜肴及创新菜肴供应管理要求

创建时间:  2021/10/15  舒畅   浏览次数:   返回

饮服中心关于大众菜肴及创新菜肴供应管理要求

为了进一步满足师生的就餐需求,中心在坚持食堂公益性保障的基础上,不断推陈出新,形成公益保障、品种丰富、形式多样的餐饮服务。为了进一步规范供应,特规定如下:

一、社会餐厅大众菜肴窗口供应要求:

1)设立大众菜肴供应专窗;

2)供应单菜最高限价5元(含);

3)严格执行菜肴高、中、低价格3:4:3比例;

(高、中、低菜品价格区间为:0.5元-2.0元为低价、2.1元-3.5元为中价、3.6元-5.0元为高价)

4)公益八大件中菜品归入大众窗口供应;

5)以上要求两次检查不符合取消当月专项补贴。

二、自营餐厅创新菜窗口供应要求:

1)设立创新菜肴供应专窗;

2)每月供应6-8个创新品种;(需报分中心审定同意)

3)供应的品种、单价、特点在窗口公示;

4)每月供应菜品不得重复,全年供应10个月;

5)创新菜供应纳入360度量化考核范围。

饮服中心

2017年4月25日

上一条:上海大学9月3日-9月13日核酸采样地点及时间

下一条:志愿服务 | 共建安全、绿色、和谐家园——中外师生园区志愿劳动第三期顺利开展

受理机构
  • 受理部门:党政办
  • 部门负责人:秦凯丰
  • 受理地点:上大路99号行政楼7楼
  • 受理时间:9:00-11:3013:30-17:00
  • 邮政编码:200444
  • 咨询电话:021-66132222
  • 传真号码:021-66134021
  • 电子邮箱:dzb@oa.shu.edu.cn
监督投诉
  • 受理部门:监察处
  • 部门负责人:滕云
  • 受理地点:上大路99号行政楼606室
  • 受理时间:9:00-11:3013:30-17:00
  • 咨询电话:021-66132857
  • 传真号码:021-66132451
  • 电子邮箱:sdjwjc@mail.sh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