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民办东亚管理学院(筹)终止办学的批复

创建时间:  2009/12/21  -管理员   浏览次数:   返回

上一条:关于进一步规范外省市学生转入本市普通高中就读有关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公布上海被评为2009年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等名单的通知

受理机构
  • 受理部门:党政办
  • 部门负责人:王岭山
  • 受理地点:上大路99号行政楼7楼
  • 受理时间:9:00-11:3013:30-17:00
  • 邮政编码:200444
  • 咨询电话:021-66132222
  • 传真号码:021-66134021
  • 电子邮箱:dzb@oa.sh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