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实施《上海大学住房制度改革暂行办法》及六个附件的通知

创建时间:  2007/07/17  -管理员   浏览次数:   返回

校部各单位、各校区、各学院:
《上海大学住房制度改革暂行办法》于2007年2月3日上海大学第三届教代会第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上海大学住房制度改革实施细则》等六个附件也于2007年6月21日上海大学第三届教代会各代表团团长会议表决通过,并经2007年7月9日校党委常委会审议批准,同意公布实施。
各部门及全体教职工要积极支持配合住房制度改革,各级领导要加强监督,严肃房改纪律,落实工作责任制,保证房改工作有序推进。
特此通知。
 
附件:1、《上海大学住房制度改革暂行办法》
      2、《上海大学住房制度改革实施细则》等六个附件
 
 
上 海 大 学
二○○七年七月十七日

上一条:上海大学工勤技能岗位管理实施办法

下一条:上海大学非学历教育管理暂行条例

受理机构
  • 受理部门:党政办
  • 部门负责人:秦凯丰
  • 受理地点:上大路99号行政楼7楼
  • 受理时间:9:00-11:3013:30-17:00
  • 邮政编码:200444
  • 咨询电话:021-66132222
  • 传真号码:021-66134021
  • 电子邮箱:dzb@oa.shu.edu.cn
监督投诉
  • 受理部门:监察处
  • 部门负责人:滕云
  • 受理地点:上大路99号行政楼606室
  • 受理时间:9:00-11:3013:30-17:00
  • 咨询电话:021-66132857
  • 传真号码:021-66132451
  • 电子邮箱:sdjwjc@mail.sh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