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部各单位、各校区、各学院:
为规范上海大学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高级职务聘任评议工作,根据《中共上海市科技教育工作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职务聘任方法(试行)〉的通知》(沪教委人〔2007〕3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本市高校申请设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职务聘任评议组及开展评议工作的实施意见》(沪教委德〔2007〕21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本市高校2007年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高级职务聘任评议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沪教委德〔2007〕22号)的文件精神,根据学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相关条例(上大内〔2003〕229号),特制定本细则。
一、受理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上海大学在岗专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具体包括专职辅导员、研究生专职委员、院(系)分管学生工作党委(党总支、党支部)副书记、校(院、系)团委(团总支)书记、研究生工作党委及校学生工作部门从事学生工作的党政干部。
二、评议材料报送要求
凡申报上海大学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高级职务的教师,均应符合文件所规定聘任高级职务条件中的各项基本要求,所递交的申报材料须公示7天,确认无异议。申报材料包括:
(一)综合材料
1、《上海大学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高级职务聘任申报材料封面登记表》(一式二份,一份贴在材料袋上,一份评议机构留存);
2、《上海大学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高级职务聘任申报表》(一式三份)。
(二)个人佐证材料(一份,均为复印件)
1、最后学历、学位证书;
2、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书;
3、全国(或本市)职称外语等级考试证书;
4、全国(或本市)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证书;
5、参加相关培训证明。
(三)工作实绩鉴定材料(一式三份)
1、《上海大学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高级职务聘任工作实绩专家鉴定表》(填妥申报者填写部分);
2、任现职以来个人或所带学生团体获奖证明。
(四)科研能力鉴定材料
1、《上海大学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高级职务聘任科研成果专家鉴定表》(填妥申报者填写部分);
2、科研成果专家鉴定主要代表作登记表(贴在每套材料袋上);
3、科研成果专家鉴定材料(一套原件,二套复印件),须按文件规定高级职务所要求的数量报送。同时,申报教授职务,须明确反映本人科研能力的主要代表作3篇(本、项);申报副教授职务,须明确反映本人科研能力的主要代表作2篇(本、项)。作品为书刊的部分章节(篇),可由学生工作办公室审核认定后报送本人承担部分及书刊的封面、封底和目录的复印件。课题或奖励须有相应证明材料。
(五)任现职以来取得上海学校心理咨询师、职业咨询师高级专业技术水平认证证书的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认定副教授职务的,须按文件要求递交"综合材料"及"个人佐证材料"中的全国(或本市)职称外语等级证书、全国(或本市)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证书。
三、评议程序和规则
(一)专项鉴定
1、工作实绩专家鉴定
根据申报教师累计从事学生工作的年限和任现职以来的主要工作实绩,正高、副高分别由5位和3位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有关专家分别对其进行鉴定(其中上海大学的专家不得超过1/2),此鉴定意见将递交给评议组,供评议组评议时参考。
2、科研成果专家鉴定
根据申报教师递交的科研成果材料,正高、副高分别由5位和3位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有关专家分别对其进行鉴定(其中上海大学的专家不得超过1/2),此鉴定意见将递交给评议组,供评议组评议时参考。
(二)评议组综合评议
上海大学思想政治教育教师职务聘任评议组由11位专家组成,其中3位为校外聘请专家,评议组专家严格按照沪教委德〔2007〕21号文件精神挑选,并由上海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职务聘任领导小组审定。
1、评议组材料审阅
每位专家根据文件的要求,独立审阅申报教师递交的所有申报材料。
2、评议组对申报教师进行面试答辩
所有申报教师均须参加评议组组织的统一面试答辩,每人面试答辩时间分别30分钟(申报教授)、20分钟(申报副教授)。其中个人陈述不超过10分钟(申报教授),5分钟(申报副教授),内容为个人主要经历、任现职以来取得的工作实绩和主要科研成果等。
3、评议组综合评议
评议组按照文件的要求,根据申报教师的思想政治表现、科研能力和工作实绩鉴定结果、面试答辩情况及所在高校的岗位设置情况等进行综合评议,结果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决定,申报人员获得评议组应到成员二分之一以上同意票,即为通过,三年内有效。
4、通过评议组综合评议的教师名单须反馈学校高级职称聘任领导小组。
5、经评议组评议未通过人员,须有新的符合条件的申报材料方可重新申报。
6、任现职以来取得上海学校心理咨询师或职业咨询师高级专业技术水平认证证书的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经评议组认定,且满足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考核要求、外语、计算机聘任条件的,可聘任上海大学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副教授职务。
7、个人申诉与仲裁办法按学校现行规定执行。
四、时间安排
根据学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缺岗聘任同步操作。相关表格(见附件)可至学生工作办公室网站相关下载栏下载。
附:上海大学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职务聘任评议工作相关表格目录
1、《上海大学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高级职务聘任申报材料封面登记表》
2、《上海大学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高级职务聘任申报表》
3、《上海大学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高级职务聘任工作实绩专家鉴定表》
4、《上海大学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高级职务聘任科研成果专家鉴定主要代表作登记表》
5、《上海大学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高级职务聘任科研成果专家鉴定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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