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科研项目需要调整项目预算,应该如何申请? Q:科研项目是否能在校内设置子课题? Q:技术合作项目应如何签订合同? Q:可以从哪里了解到企业技术需求? Q:办理科技成果转移可以找哪些部门? Q:办理技术入股应向学校哪个部门咨询? Q:专利转让或专利实施许可找哪个部门? Q:仪器设备申购的一般程序及注意事项? Q: 哪些仪器设备需要到政府采购平台采购? Q: 仪器设备采购是否有金额限制? Q: 哪些经费可自行采购设备? Q: 自购仪器设备如何入账报销? Q: 哪些仪器设备一定要按照学校固定资产申购入账流程来操作? Q: 如何办理仪器设备的报废手续以及何时可提交报废单? Q: 哪些仪器设备属于低值二用品,其操作程序如何? Q: 放射源及射线装置的使用管理是怎么样的? Q: 实验室剧毒、易制毒、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使用管理是怎么样的? Q: 多少价值的仪器需要进行校内贵重仪器设备论证? Q: 贵重仪器设备论证会前,应该做好哪些准备工作? Q: 填写贵重仪器设备可行性论证书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Q: 申请国际交流基金需满足哪些条件? Q: 如何申请国际交流基金?
Q:科研项目需要调整项目预算,应该如何申请?
A:理工科老师请登录科学技术处网页(www.sro.shu.edu.cn),进入"表格下载"板块,下载"理工科类科研项目预算调整申请表";按照各类项目管理办法要求填写申请表,项目负责人签字(一式三份);经所属学院(部门)负责人审批签字、学院盖章后,递交科学技术处、财务处审批签字和盖章。
Q:科研项目是否能在校内设置子课题?
A:根据规定只有理工科类重点重大项目才可以在校内设置子课题。
请登录科学技术处网页(www.sro.shu.edu.cn),进入"表格下载"板块,下载理工科类"重大重点项目设立校内子课题申请表";填写申请表,参加人员、课题组长分别签字(一式三份);经项目负责人、校内子课题负责人签字后,递交科学技术处审批签字和盖章。
Q:技术合作项目应如何签订合同?
A:可根据项目的类型填写合同和合同登记表,然后理工科类项目提交科学技术处合同审核。如果50万及以上项目需要分管处长审核;涉外合同还需法律事务办公室会审;合同经双方盖章后即生效。附约定条件的按约定条件生效。
在和企业洽谈合作项目时,如有需要理工科类项目可请科学技术处参与谈判。
Q:可以从哪里了解到企业技术需求?
A:科学技术处会持续在科学技术处网站(www.sro.shu.edu.cn)的"产学研合作"下属"企业技术需求"栏目下发布企业的技术需求,有需要的老师可进行关注,及时与相关企业沟通,并将沟通结果反馈给科学技术处。
Q:办理科技成果转移可以找哪些部门?
A:我校教师可以向科学技术处开发科(联系电话:66135589,,6135397)咨询技术成果转移政策、转移方式、转移工作流程、职能部门以及校内有关服务管理注意事项等技术转移事宜。
Q:办理技术入股应向学校哪个部门咨询?
A:对于需要以技术出资入股方式进行技术转移的,由上海大学资产经营管理公司负责相关工作事宜。
Q:专利转让或专利实施许可找哪个部门?
A:专利权和专利申请权的转让或专利实施许可可到科学技术处开发科(联系电话:66133629)咨询。
Q:仪器设备申购的一般程序及注意事项?
A: 用户单位申购仪器设备需填写"上海大学固定资产申请审批单",经实验室和学院(部门)负责人签字、学院(部门)盖章后,送交实验设备处实验室管理科审批,审批通过后方可购买。
若申购仪器设备单价大于等于10万元人民币,须进行校内贵重仪器设备可行性论证;若申购进口仪器设备,且单价大于等于5万元人民币,须进行进口仪器设备论证;若申购仪器设备单价或批量总价大于等于10万元人民币,须进行招投标采购,详情请咨询实验设备处招投标科。
Q: 哪些仪器设备需要到政府采购平台采购?
A: 凡纳入当年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的仪器设备,均需至政府采购平台选购。详见采购目录:
http://www.shzfcg.gov.cn:8090/new_web/2004_year/banshi/ml-inde.htm
Q: 仪器设备采购是否有金额限制?
A:《关于印发市级预算支出定额标准的通知》(沪财预〔2013〕79号)对部分仪器设备采购规定了支出定额标准。详见采购须知:
http://sysbc.shu.edu.cn/Default.aspx?tabid=11907&ctl=Detail&mid=20274&Id=98867&SkinSrc=[L]Skins/shebei1/shebei1
Q: 哪些经费可自行采购设备?
A: 以 D.11、D.52和D.71开头的经费卡,可自行采购仪器设备(进口仪器设备、单价或批量超过10万元人民币的仪器设备除外),也可委托实验设备处采购。其它经费均不可自行采购。
Q: 自购仪器设备如何入账报销?
A: 需先填写"上海大学固定资产申请审批单",经实验室、学院(部门)、实验设备处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自行采购。待取得相应发票后,登陆"上海大学仪器设备管理系统",打印设备验收单,经申请者本人和使用部门领导签字后,前往实验设备处实验室管理科办理入库审核手续,最后至财务处办理报销手续。
Q: 哪些仪器设备一定要按照学校固定资产申购入账流程来操作?
A: 凡仪器设备购置单价1000元(含)以上(其中专用设备单价为1500元(含)以上),且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非易损,能独立使用的教学、科研、生产、行政用仪器设备均应按照学校固定资产申购入账流程来操作。专用设备详见:
http://cms.shu.edu.cn/Portals/335/%e4%b8%93%e7%94%a8%e8%ae%be%e5%a4%87%5b1%5d.doc
Q: 如何办理仪器设备的报废手续以及何时可提交报废单?
A: 需先填写"上海大学固定资产报废、报失单",经学院(部门)主管领导签字后,递交实验设备处实验室管理科(办公地点?)审核,再由物资供应中心(归属部门?)负责回收报废仪器设备。如贵重仪器设备(单价大于等于10万元人民币)报废,须同时提交该台仪器设备的报废申请报告。
我校仪器设备的报废工作每年1月份启动,3月底前接收各学院(部门)提交的报废单。具体时间以实验设备处网站通知为准。
Q: 哪些仪器设备属于低值二用品,其操作程序如何?
A: 低值二用品共19类,主要物品有:
打印机、电视机、扫描仪、冰箱、传真机、洗衣机、显示器、饮水机、移动硬盘、微波炉、电话机、吸尘器、照相机、取暖(冷)电器、录音笔、DVD播放器、电子书、乐器、电子词典。
对单价在400-1000元之间的低值二用品,须经实验设备处实验室管理科登记并签字或盖章后,方可在财务处报销(延长校区由王倍慧老师签字或盖章,校本部由蒋秋娟老师签字或盖章)。
低于400或高于1000的低值二用品呢?
Q: 放射源及射线装置的使用管理是怎么样的?
A: 我校实验室放射源严格执行"五双"、"三铁一器"及台账管理制度,放射源及射线装置需做好使用记录及设备维护保养记录。放射源及射线装置购买前需做好环境评价,并取得上海市环境保护局颁发的辐射许可证后,由实验设备处统一购买,不得私自购买。
Q: 实验室剧毒、易制毒、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使用管理是怎么样的?
A: 我校实验室里的剧毒化学品的购买需经实验设备处、保卫处批准后,由实验设备处统一购买;易制毒、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由实验设备处统一购买,不得私自购买。剧毒化学品需严格执行"五双"、 "三铁一器"、及台账管理制度,易制毒、易制爆危险化学品需严格执行"五双"及台账管理制度。
Q: 多少价值的仪器需要进行校内贵重仪器设备论证?
A: 购买单价大于等于十万元的仪器设备,均需进行校内贵重仪器设备论证。
Q: 贵重仪器设备论证会前,应该做好哪些准备工作?
A: 拟申购贵重仪器设备的单位,应先对我校十万元以上(含)同类仪器设备进行调研。若学校已有同类仪器设备,须提供"校内同类设备调研情况说明",其内容应包含现有同类贵重仪器设备工作情况、与拟申购仪器设备的区别等。
申购单位将"调研情况说明"(无同类仪器设备不用提供)和"固定资产申请审批单"、"贵重仪器设备可行性论证书"草稿一并提交实验设备处进行审核。(审批单和论证书表格可在实验设备处网站下载)
审核通过后,申购单位需邀请三位相关领域的论证专家,其中两位校外,一位校内,均为副高职称以上;申购单位选定好开会时间、地点,同时联系实验设备处相关人员参加论证会。
Q: 填写贵重仪器设备可行性论证书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A: 填写贵重仪器设备可行性论证书应注意以下几点:
(1) 需确定拟申购贵重仪器设备的具体放置地点;
(2) 贵重仪器设备管理至少需要三名管理人员,一名专职,两名兼职;
(3) 论证意见需申购单位提前草拟,开会时可供论证专家进行修改。
疑问:以下两条是否属于外事交流?
Q: 申请国际交流基金需满足哪些条件?
A:申请国际交流基金需满足以下条件:
(1)全职在岗从事教学和科研工作两年以上,拥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并具有博士学位人员;
(2)境外合作单位是综合排名世界前100名,或相关研究领域世界前10名的境外高校及研究机构;
(3)申请人要有明确的访问目的、任务和目标,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研究积累,具备语言交流能力;
(4)原则上只能获得一次国际交流基金资助。
Q: 如何申请国际交流基金?
A: 申请人需先填写《上海大学国际合作交流基金审批表》并附相应证明材料,经学院(部门)负责人签署推荐意见后上报学科建设办公室(发展规划处)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