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职工申诉途径与处理程序

创建时间:  2018/10/18  高芳   浏览次数:   返回

1. 教职工电话咨询上海大学教职工维权申诉援助委员会
(以下简称"委员会");
2. 教职工携申诉材料向委员会要求申诉,并提交申诉材料;
3. 委员会审核材料,接受符合申诉条件的申诉;
4. 进入委员会材料核实和情况调查阶段;
5. 委员会召开全体委员会议,决定是否受理申诉人的上诉内容;
6. 对职能部门提出建议,给申诉人回复。



下一条:外事交流

受理机构
  • 受理部门:党政办
  • 部门负责人:秦凯丰
  • 受理地点:上大路99号行政楼7楼
  • 受理时间:9:00-11:3013:30-17:00
  • 邮政编码:200444
  • 咨询电话:021-66132222
  • 传真号码:021-66134021
  • 电子邮箱:dzb@oa.shu.edu.cn
监督投诉
  • 受理部门:监察处
  • 部门负责人:滕云
  • 受理地点:上大路99号行政楼606室
  • 受理时间:9:00-11:3013:30-17:00
  • 咨询电话:021-66132857
  • 传真号码:021-66132451
  • 电子邮箱:sdjwjc@mail.sh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