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学年困难认定工作流程

创建时间:  2018/07/02  曹敏   浏览次数:   返回

 

时间

项目进度

具体内容

参考附表或附件

6

困难认定工作启动,困难生预登记

工作布置,各级宣传培训,情况排摸,向学生发放《调查表》,在校困难生预登记。

《关于开展上海大学2018-2019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7-8

申请学生准备材料

学生填写《调查表》并盖章证明,按要求准备附加材料。

附表17,附件2

第一周

93-7

学生提交申请,辅导员初审

学生在信息平台提交申请,同时将书面材料上交本人辅导员。

附件2

第二周

910-14

公示民主评议小组成员,量化测评

各院(系)成立院(系)认定工作组,同时成立民主评议小组,民主评议小组须公示5个工作日;对学生材料进行量化测评,914日将学生材料前上交学校。学校根据困难生比例调整各困难档次标准。

附件34

第三周

917-21

民主评议

民主评议组长组织召开民主评议会议,提交初审结果。

附件5

第四周

924-30

学院审核

学院审核,网上提交。有特殊情况的上交特殊情况审核表或调档申请表。

附件67

第五周

国庆

第六周

108-12

学校审核

学校汇总审核,建立我校2018学年困难数据库。1012日困难生补交材料截止,本学年困难生网上申请关闭。

第七周

1015-19

学院公示困难生名单

学院将困难生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

第八周

1022-26

学院上交认定材料

学校将困难生材料归档。

第九周

1029-2

上报困难生数据

向市教委及全国资助中心上报困难生数据。

 

第一周至第九周

93-

1030

 

困难生访谈

辅导员针对困难生开展一对一的访谈工作

 

上一条:关于2017-2018学年国家奖学金与上海市奖学金评审的实施细则

下一条:上海大学研究生院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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