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学关于推荐申报2013年上海高校示范性全英语教学课程建设项目的通知(教务处【2013】22号)

创建时间:  2013/04/18  陈晓玲   浏览次数:   返回

 

各学院(系):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上海高校示范性全英语课程2013年项目申报和2010年立项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沪教委高[2013]12号)要求,学校将开展2013年度上海高校示范性全英语教学课程建设项目推荐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 每名课程负责人最多参与申报一门课程,已担任市级示范性全英语教学课程建设的负责人不能再申报。
2. 其他条件请具体参见沪教委高[2013]12号文件(附件1)和《上海高校示范性全英语教学课程建设管理办法》(附件2)。


二、申报程序和提交材料
1. 请各院系将此申报通知传达到各位老师,积极组织有条件的老师申报。
2. 以学院为单位统一组织申报,教务处不受理个人申报材料。
3. 请各院系于4月24日前将各课程申报表(附件3,一式四份)和院系申报汇总表(附件4,一份)电子文档发至jwcjyk@oa.shu.edu.cn,纸质文档加盖院系公章后报至教务处教研科,同时交送课程负责人不少于45分钟的现场教学录像光盘(rm格式,不大于50MB)一份(需要拍摄的教师请提早做好准备,如需教务处协调,请尽早联系),逾期不予受理。
4. 学校将组织专家评审,择优向上海市推荐2门,评审结果将在教务处网上公示。


三、经费支持
获得市级立项的示范性全英语教学课程由市教委资助建设资金(具体额度视市教委通知而定)。
联系人:陈晓玲
电话:66133507-3
邮箱:jwcjyk@oa.shu.edu.cn

上海大学教务处
                                              2013年4月18日

附件1.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上海高校示范性全英语课程2013年项目申报和2010年立项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附件2.上海高校示范性全英语教学课程建设管理办法
附件3.上海高校示范性全英语教学课程建设项目申报表
附件4.上海高校示范性全英语教学课程建设项目申报院系汇总表

上一条:关于春季学期开放部分通识课程为公开课的通知(教务处【2013】23号)

下一条:关于春季学期开放部分通识课程为公开课的通知(教务处【2013】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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