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学关于申报2014年度上海高校市级精品课程工作的通知(教务处【2014】23号)

创建时间:  2014/05/04  邹月亮   浏览次数:   返回

各学院(系):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14年度上海高校市级精品课程评选工作的通知》(附件1)的精神,学校将组织开展"上海高校市级精品课程"的申报、评审和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 上海市级精品课程是面向本市普通高校本科学生开设的课程;课程教学效果好、学生满意度高,连续三年以上校内评教名列前茅;课程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和影响力,已开展微课程视频的制作和推广工作(微课程应从学校已储备的精品课程中遴选,代表本校本科教学水平。课程负责人应是长期为本科生授课的名师、教授,课程教学效果佳,学生评教优秀,在校内深受欢迎。微课程具体要求见附件6)。

2. 课程负责人应具有副教授及以上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长期承担本科教学工作,至少已连续主讲该课程三年以上,教学水平高,学生评教好。课程团队老中青搭配、专业技术职务结构和知识结构合理,教研活动和科学研究活跃,成果丰硕,近两年参与教改项目、发表高质量的教研论文五项(篇)以上。

3. 课程网站有专人维护,运行正常,教学信息丰富,内容更新及时,师生互动活跃。课程视频制作精良,达到或基本达到国家精品开放课程、教育部精品视频公开课等技术标准和要求,该课程愿意作为资源共享课在全市高校范围内共享(在上海高校跨校课程资源共享系统(筹)平台上运行)。

4. 其他具体要求参照《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12年度上海高校市级精品课程评选工作的通知》(沪教委高〔201219号)(附件5)。

二、申报范围:已列入上海市教委重点课程立项建设的课程均可申报(附件7),尚未验收的市教委重点课程建设项目除外,优先支持其中验收结论为优秀的课程。

三、提交材料

1. 2014年上海高校市级精品课程资格评审表及相关佐证材料(附件2,一份);

2. 2014年上海高校市级精品课程申报汇总表(附件3,一份);

3. 2014年上海高校市级精品课程申报表(附件4,一式四份);

4. 微课程视频光盘1张(每个微课程视频时间不超过20分钟)。

各学院(系)请将上述表格纸质版及电子版于51615:00前报至教务处教研科(行政楼306室)。

四、遴选推荐办法

1. 以学院为单位统一组织申报,教务处不受理个人申报材料。

2. 请各学院(系)根据申报条件,认真遴选,公开、公平、公正地做好申报推荐工作,每个学院限报2门(排序上报)。

3. 我校共有5个推荐名额,学校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和课程网站进行综合评价,初步确定遴选结果,并在教务处网上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最终确定我校向市教委推荐的课程。

联系人:陈晓玲

电话:66133507-802

邮箱:jwcjyk@oa.shu.edu.cn

附件:(打包下载处

附件1.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14年度上海高校市级精品课程评选工作的通知

附件2. 2014年上海高校市级精品课程资格评审表

附件3. 2014年度上海高校市级精品课程申报汇总表

附件4. 2014年度上海高校市级精品课程申报表

附件5.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12年度上海高校市级精品课程评选的通知(沪教委高〔201219号)

附件6.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2013年度上海高校市级精品课程名单及课程后续建设工作的通知(沪教委高〔201360号)

附件7. 上海大学列入上海市级重点课程项目汇总表

上海大学教务处

201454

上一条:上海大学关于申报2015年度上海高校市级精品课程的通知(教务处【2014】47号)

下一条:关于我校推荐申报2014年度上海高校示范性全英语教学课程建设项目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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