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年度市教委本科重点课程申报工作的通知(教务处【2015】8号)

创建时间:  2015/06/05  薛辉   浏览次数:   返回

各院(系):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5年度市教委本科重点课程立项申报和2013年立项课程验收工作的通知》(沪教委高〔2015〕29号)(附件1)要求,学校现将相关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课程须为我校开设的本科课程,且已被列入校级重点课程建设项目。申报课程应具备一定的建设基础,在课程的教学理念、教学内容与方法、教学团队和教材建设等方面有创新和探索。


二、申报额度
每个学院(系)最多申报3门。


三、申报办法
1.各学院(系)按照申报条件组织教师申报、初评,遴选排序后推荐立项。
2.学校在学院(系)申报的基础上,进行资格审查,组织专家评审出学校推荐申报课程,公示无异议后推荐至市教委。


四、材料提交
1.申报者填写"上海市教委重点课程项目申报表"(附件2)一式三份(A4规格,纸质封面)。
2.学院对申报项目进行排序后填写"上海市教委重点课程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3)一式一份(Excel表格),并将申报材料统一汇总提交至教务处教研科。教研科不接受申报者个人递交材料。
3.提交时间:2015年6月10日11:00前
4.提交地点:新校区行政楼306室(电子版发送至jwcjyk@oa.shu.edu.cn
5.联系人:陈晓玲 (电话:66133507-802)


关于2013年立项项目及前期尚未完成验收(申请延期)项目的验收工作另行通知。


附件:


1.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5年度市教委本科重点课程立项申报和2013年立项课程验收工作的通知

2. 上海市教委重点课程项目申报表


3. 上海市教委重点课程项目申报汇总表

                                                      教务处
                                                   2015年6月4日

上一条:我校31门课程获2015年度上海市教委本科重点课程建设立项

下一条:我校3个项目入选2015年上海高校本科重点教学改革项目立项

受理机构
  • 受理部门:党政办
  • 部门负责人:秦凯丰
  • 受理地点:上大路99号行政楼7楼
  • 受理时间:9:00-11:3013: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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