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级教学计划中课程类型结构

创建时间:  2014/05/09  邹月亮   浏览次数:   返回

学生类别

大一通识教育

后三年专业培养

实践

总学分

通识课

新生

研讨课

公共

基础课

学科

基础课

专业

选修课

任意

选修课

实践环节

理工类

≥22

2

≥95

75

≤30

≥10

60

≤290

经管类

≥32

2

≥95

80

≤30

≥10

50

≤290

人文社科类

≥36

3

≥70

95

≤30

≥10

50

≤290

说明:

1. 各大类四年的课程总计学分严格控制在290学分以内。

2. 专业选修课可供选择的学分数与计划学分数的比例不少于21。任意选修课学分不少于10学分。

3. 实践环节(含上机、实验、课外部分)学分要求文科类专业不低于总学分的15%,理工科专业不低于总学分的25%

上一条:2011级教学计划中课程类型结构

下一条:2012级教学计划中课程类型结构

受理机构
  • 受理部门:党政办
  • 部门负责人:秦凯丰
  • 受理地点:上大路99号行政楼7楼
  • 受理时间:9:00-11:3013:30-17:00
  • 邮政编码:200444
  • 咨询电话:021-66132222
  • 传真号码:021-66134021
  • 电子邮箱:dzb@oa.shu.edu.cn
监督投诉
  • 受理部门:监察处
  • 部门负责人:滕云
  • 受理地点:上大路99号行政楼606室
  • 受理时间:9:00-11:3013:30-17:00
  • 咨询电话:021-66132857
  • 传真号码:021-66132451
  • 电子邮箱:sdjwjc@mail.sh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