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我校通过与国内外大学和机构合作,共派出192名在校学生赴欧美等国家的公司或大学进行为期2-6个月左右的实习交流活动。为进一步贯彻钱伟长校长"培养全面发展、具有创新精神的人"的教育思想,开拓学生国际视野,提高学生综合素质,鼓励学生参与海外实习交流活动,特颁发2011-2012学年上海大学海外实习奖学金。具体评审办法如下:
第一条 奖项设置
上海大学海外实习奖学金共设四个奖项:
1."海外实习特殊贡献奖",奖金为4000元,比例不超过2%;
2."海外实习优秀奖学金",奖金为2000元,比例不超过5%;
3."海外实习奖学金",奖金为800元;
4.单项奖:"海外实习自强不息奖学金",奖金为3000元。
第二条 评审原则
海外实习奖学金的评定以项目为单位划分评审范围;奖学金的获得采取就高原则,三个等第及单项奖不可重复获得。
第三条 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修养;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遵守各项校纪校规,遵守实习单位规章制度,没有违法行为和违纪违规行为;
3.本年度顺利完成上海大学招生与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组织的美国迪斯尼海外实习项目、中外服·美邦赴美社会实践项目、UCSSA美国暑期短期实习项目和法国ECAM交换实习生项目的上海大学全日制在校学生。
第四条 评定标准
1."海外实习特殊贡献奖"用于奖励在海外实习项目的前期策划、中期实施以及后期总结等过程中做出特殊贡献的学生;
2."海外实习优秀奖学金"用于奖励在整个海外实习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各方面表现突出,有较强组织协调能力,且实习表现优秀的学生;
3."海外实习奖学金"用于奖励在整个海外实习项目中刻苦努力,顺利完成海外实习项目的学生;
4.单项奖"海外实习自强不息奖学金"用于奖励家庭经济困难,但在海外实习过程中乐观向上和积极进取且实习表现优良的学生。
第五条 申请材料
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根据相关规定,在申请期限内填写上海大学海外实习奖学金申请表(一式两份),同时根据实际情况递交下列材料复印件:
1.实习期间各项活动的出勤情况;
2.实习期间所涉及的课程成绩单;
3.实习报告及成绩鉴定;
4.推荐信等材料。
第六条 上海大学海外实习奖学金的评审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第七条 评奖程序:个人申请、院系排序汇总、合作方排序汇总、海外实习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核。
第八条 各学院(系、所、中心)的汇总结果和海外实习奖学金评审委员的初审和终审结果应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第九条 学生申诉
学生个人对上海大学海外实习奖学金的评选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公示部门提出书面申诉,公示部门在接到申诉请求后3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答复。
第十条 上海大学海外实习奖学金评审办公室设在上海大学招生与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
第十一条 学校将对上海大学海外实习奖学金获得者颁发奖学金和荣誉证书。
第十二条 对于海外实习活动已获得学校其它资助的学生仍具有海外实习奖学金参评资格,但不再获得物质奖励。
第十三条 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
评审委员会主任:叶志明
成员:王光东、龚思怡、万旺根、凌长臣、张基涛、叶红、汪宏斌
第十四条 评审流程
学生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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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排序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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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初审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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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奖学金
候选人答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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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终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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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奖名单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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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 其它说明
1. 本年度评审涵盖范围是2011-2012学年招毕办组织的以下四个项目:美国迪斯尼海外实习项目、中外服·美邦赴美社会实践项目、UCSSA美国暑期短期实习项目和法国ECAM交换实习生项目。(学生名单见附件1)
2. 请各学院项目负责老师于4月27日(周五)下午3:00前,将学生申请表、学院汇总表(附件2)及学生申请材料交至评审办公室(宝山校区行政楼413室)。
附件:
1. 2011-2012学年上海大学海外实习奖学金参评学生名单
2.上海大学海外实习奖学金申请表
上海大学海外实习奖学金学院汇总表
上海大学招毕办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