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际交换生】上海大学与日本广岛市立大学学生校际交流项目

创建时间:  2013/03/14  金 祺   浏览次数:   返回

        为了做好我校2013年校际学生海外交流工作,现将有关2013年上海大学与日本广岛市立大学的校际交流信息通知如下:
1、项目宗旨:
   为顺应教育国际化的快速发展,促进中外高校的合作与交流,促使中外学生在对方学校所学课程成绩和学分达到互认,从而增加学生的国际化流动,拓展我校学生的国际视野(注:我校学生所获学分必须根据我校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由校研究生部、教务处和所属学院规定认定。)
2、项目组织单位上海大学国际交流学院、外事处
3、项目名称:
   上海大学与日本广岛市立大学学生校际交流项目
4、交换学习期限:2013/9—2014/8(入学时间2013年9月20日左右,具体时间以入学通知为准);学习期限可根据交换学生所在学院与外方大学的实际情况选择一学期或一学年不等。
5、交换学生人数:2
6、招生对象及要求:
1)我校在籍大二以上学生。
2)品学兼优,日语水平达到一级,非日语专业须达到二级。择优入取。
3)家庭具有一定经济能力。
7、报名方法及操作流程:
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表格可在附件或国际交流学院网上下载)→ 所在学院对学生申请审核确定候选人 → 报国际交流学院、外事处→ 国际交流学院、外事处组织相关部门人员面试、与外方大学联系并根据中外双方一致要求确定正式名单 → 返回所在学院并指导学生办理出国手续。
8、时间安排:
1)即日起---2013年3月 31 日 学生向所在学院报名;
2)2013年4月1日学生所在学院将审定的学生申报材料送报国际交流学院(外事处);
3)2013年4月1日- 4月15日国际交流学院(外事处)与对方大学商定人选并递交申请材料。
9、 留学费用情况:
1) 派出交流学生免报名费/学费。
2国外学习期间生活费/住宿费自理(主要包括食宿费和日常费用,以及保险费、国际旅费和办理出国签证手续费等约8万元RMB)。
10、报名提交材料
1)上海大学学生赴国外交流学习申请报名表;
2)学习计划表(需要认定学分的学生必须提交此项,并附上接受方所修课程简介及学时数,学分认定具体条件请查阅校教务处流程说明)
3)成绩单(英文);
4)推荐信(英文);
5)银行存款证明(8~10 万 RMB)。
11、日本广岛市立大学大学网址:  http://www.hiroshima-cu.ac.jp/
12、联系方式:
联系人:国际交流学院中外合作项目管理与开发办公室主任黄桂芳
联系电话 :56331898
联系地址:延长路149号国际交流学院三楼办公室
联系人:外事处国际交流科 金祺
联系电话 :66136672
联系地址:校本部行政楼205办公室
Email: qjin@shu.edu.cn
附件:
                                                                                                                  国际交流学院、外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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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机构
  • 受理部门:党政办
  • 部门负责人:秦凯丰
  • 受理地点:上大路99号行政楼7楼
  • 受理时间:9:00-11:3013:30-17:00
  • 邮政编码:200444
  • 咨询电话:021-66132222
  • 传真号码:021-66134021
  • 电子邮箱:dzb@oa.shu.edu.cn
监督投诉
  • 受理部门:监察处
  • 部门负责人:滕云
  • 受理地点:上大路99号行政楼606室
  • 受理时间:9:00-11:3013:30-17:00
  • 咨询电话:021-66132857
  • 传真号码:021-66132451
  • 电子邮箱:sdjwjc@mail.sh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