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际交换学习】上海大学与爱沙尼亚塔尔图大学交换生的通知

创建时间:  2013/03/29  苏庆伟   浏览次数:   返回

为了做好我校2013年校际学生海外交流工作,现将有关2013年上海大学与爱沙尼亚塔尔图大学的校际交流信息通知如下:
1、项目宗旨:
   为顺应教育国际化的快速发展,促进中外高校的合作与交流,促使中外学生在对方学校所学课程成绩和学分达到互认,从而增加学生的国际化流动,拓展我校学生的国际视野。(注:我校学生所获学分必须根据我校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由校研究生部、教务处和所属学院规定认定。)
2、项目组织单位:外事处
3、项目名称:
   上海大学与爱沙尼亚塔尔图大学学生校际交流项目
4、交换学习期限:
秋季学期2013/9/2—2014/2/2或春季学期2014/2/10—2014/6/29(具体入学时间
以入学通知为准);学习期限可根据交换学生所在学院与外方大学的实际情况选
择一学期或一学年不等。
5、 课程说明:根据教学计划选修对方课程,全英文授课。具体课程请见:http://www.ut.ee/en/prospective-students/exchange-students
6、交换学生人数:3名/学期
7、费用:学费免,其他费用自理。(回国后有可能申请到学校的海外实习项目资助,去年申请成功,今年的审批结果还没出来,如果申请到,每人可资助2万人民币左右)
8. 选拔条件
1
)英语较好,能够听懂英文课程,能顺利修完对方学分,GPA、获得奖学金者、英语六级优先
2
)独立生活能力强,性格外向开朗
3
)有较强的学校荣誉感
9、报名方法及操作流程:
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表格可在附件下载)→ 所在学院对学生申请审核确定候选人 → 报外事处→外事处组织相关部门人员面试、与外方大学联系并根据中外双方一致要求确定正式名单 → 返回所在学院并指导学生办理出国签证手续(http://www.ut.ee/en/residence-permits-non-eu-citizens)。
10、时间安排:
1)2013年4月8日前学生所在学院将审定的学生申报材料送报外事处;
2)2013年4月15日之前外事处与对方大学商定人选并递交申请材料。
11、报名提交材料
1)上海大学学生赴国外交流学习申请报名表;
2)学习计划表(需要认定学分的学生必须提交此项,并附上接受方所修课程简介及学时数,学分认定具体条件请查阅校教务处流程说明)
3)成绩单(英文);
4)推荐信(英文);
12、注意事项:
请申请者做好自己的学习计划,请有意者充分考虑后再报名,否则可能会造成延长毕业。 
13、联系方式:
联系人:外事处国际交流科 苏庆伟
联系电话 :66133029
联系地址:校本部行政楼205办公室
Email: qwsu@shu.edu.cn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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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机构
  • 受理部门:党政办
  • 部门负责人:秦凯丰
  • 受理地点:上大路99号行政楼7楼
  • 受理时间:9:00-11:3013:30-17:00
  • 邮政编码:200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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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传真号码:021-66134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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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
  • 受理部门:监察处
  • 部门负责人:滕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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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受理时间:9:00-11:3013: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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