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
上海大学与芬兰Lappeenranta技术大学学生交流项目
2.主办单位:国际事务处
3.项目宗旨: 创造机会让两国的优秀大学生们能接受两国之间的文化和教育,从而推动两国之间的文化、教育和科研的交流和发展。两校学生在对方学校所学课程的成绩和学分互认,我校学生所获学分必须根据我校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由校研究生院、教务处和所属学院规定认定。
4.交流人数: 2-4名
5.招生对象及要求:
面向对象:全校2年级及以上相关专业本科生、研究生;工程技术类、经管类等优先考虑
入学条件:学生必须品学兼优;家庭具有一定经济能力
英语水平:
雅思6.0;托福网考80,机考550;托业730;PTE学术英语54; CEF 水平B1;CAE或CPE-A、B、C;
6. 交流期限:
国外学习时间2015年1月-5月,具体日期见附件
学生登录"项目申请"系统,在线填写资料,提交申请→ 辅导员登录系统审核→所在学院教学院长(研究生为分管研究生工作的院长)在线审核→国际事务处组织相关部门人员面试、与外方大学联系并根据中外双方一致要求确定正式名单 → 返回所在学院并指导学生办理出国签证手续—报名。
8.项目申请时间:
1)2014年9月26日前 学生在线报名填写资料并准备第10项中的材料
2)2014年9月30日前 国际事务处组织面试
9.访学费用情况:
1、派出交流学生学费互免,但某些学校需缴纳学分费。
2、国外学习期间生活费/住宿费自理,主要包括食宿费和日常费用,以及保险费、国际旅费和办理出国签证手续费等,具体看附件相关条款。
3、我校派出学生或可申请上海市教委 "海外学习专向基金"资助,具体情况请咨询国际事务处的项目负责专员。
10.报名提交材料:
1)上海大学学生赴国外留学申请报名表(在线生成)
2)学习计划表 (需要认定学分或申请资助的学生必须提交此项,并附上接受方所修课程简介及学时数,学分认定具体条件请查阅校教务处流程说明)
3)成绩单(英文)-档案馆开具,请尽早去办理
4)外语证书复印件
5)银行存款证明(8~10万RMB)
11.注意事项:
请申请者做好自己的学习计划,请有意者充分考虑后再报名,否则可能会造成延长毕业
请申请者先去档案馆打印英文成绩表,制作周期约1周左右
学习计划表请结合附件对方courses和我校课程填写并签字盖章
因后续安排面试并与对方协商推荐名单,有意报名者请务必将第10项中的报名材料9月26日前提交到行政楼国际事务处209。
12、负责项目专员联系方式:
负责项目专员:刘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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