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上海市外办的文件通知,现启动我校2017年度上海市"白玉兰纪念奖"、"白玉兰荣誉奖"和"上海市荣誉市民"的推荐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被推荐人选的条件
1、被推荐的外籍人士应为上海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并与我合作融洽,具有良好声誉和社会影响。请各推荐单位结合本市重点工作,特别是聚焦"四个中心"、"科创中心"、自贸区建设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发展目标,在本系统、本单位范围内认真挑选涉及经济、金融、贸易、航运、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环保以及创新社会管理、对外友好交流等广泛领域的合适人选。尤其要关注那些在本市工作、生活多年或长期与我市开展友好交流合作,取得显著成绩的外籍人士,以及扎根基层、身处一线、贡献突出的"洋劳模"。
2、外籍人士未获得白玉兰各奖项的应先申报"白玉兰纪念奖";申报"白玉兰荣誉奖"者应先获得"白玉兰纪念奖"或本市其他市级表彰单项奖;申报"上海市荣誉市民",原则上应先获得"白玉兰荣誉奖"。
3、申报"白玉兰纪念奖"人选一般应在沪工作满两年,或与上海开展友好合作交流两年以上。
获得"白玉兰纪念奖"或本市其他市级表彰单项奖两年以上(含两年)、对上海作出新贡献的外籍人士,可申报"白玉兰荣誉奖",特殊情况除外。
获得"白玉兰荣誉奖"两年以上(含两年)、并对上海作出新的突出贡献的外籍人士,或对上海作出重大贡献、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外籍人士,可申报"上海市荣誉市民",特殊情况除外。
二、申报流程
1、材料准备
各申请学院结合本学院的实际情况对学院聘用的外教进行考核评估,推选合格的外教,填写附件表格,同时准备相应的佐证材料,。
2、项目申报与评审
1)第一阶段:校内申报
各学院审核候选外教的资格后,将已签字盖章的学院推荐表及申报表纸质版报送行政楼210室,电子版请发送至邮箱:sweat_lemon@i.shu.edu.cn(邮件主题格式:XX学院申报2017年度上海市白玉兰纪念奖)。
2)第二阶段:校内评审
l 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凡审查不合格者将不予受理
l 组织相关评审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
l 报分管校领导审批
3)第三阶段:网上申报
通过评审的项目在国际事务处的指导下,通过"中国上海"网上政务大厅进行网上申报。
三、申报材料要求
1、所需材料:
(1)"纪念奖"、"荣誉奖"所需材料
a.申报单位按要求填写的《申请表》一式2份。
b.申请者2寸彩色近照2张分别贴于每份表格右上方。
c.申请表电子版(word文档格式)和2寸彩色近照电子版(不小于500KB,JPEG格式)存于光盘或U盘中报送。
d.申请者护照首页复印件。
(2)"荣誉市民"所需材料
推荐单位按要求在网上填写申请表并打印,由主管或分管领导签署、单位盖章后再扫描上传至申请页面"附件"栏(包括上传申请者照片< 不小于500KB,格式为JPEG >、护照首页),并将申请表纸质原件2份交市政府外办。
2、所报材料要客观公正,被推荐人的主要事迹应翔实可靠、数据准确、重点突出。
3、申报"白玉兰荣誉奖"或"上海市荣誉市民",应重点突出申请人在上次获奖后所作出的新成绩、新贡献。
4、如需保密或本人不希望公开宣传,请在表中注明。
5、申请表除领导签署外,其他内容一律打印。对于不规范的申请表将不予受理。
五、申报日期
申报截止日期为2017年3月31日(周五),各单位应在此期限内将所需材料报送至国际事务处。
各学院须严格按照申报要求,申报材料着力体现外国专家对上海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并与我校合作融洽。突出外国专家在校工作期间取得的显著成绩,体现其扎根基层、身处一线、贡献突出的"洋劳模"示范作用。
联系人:刘坤坤
电 话:021-66136670
附件1:上海大学"白玉兰奖"外教推荐表
附件2:白玉兰荣誉奖申请表
附件3:白玉兰纪念奖申请表
上海大学国际事务处 2017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