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提高我校防汛防台和抗自然灾害风险能力,及时、科学、高效、有序地开展防汛防台应急处置,保护广大师生生命和学校财产安全,根据上海教育委员会有关防汛防台工作的精神,结合学校防汛防台工作要求,后勤集团特制定此应急预案。
一、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快速反应、科学处置"的宗旨,通过"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做好防汛防台工作。
二、成立后勤集团防汛防台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梁亮
副组长:张基涛
组 员:程克坚、詹伊敏、张燕灵、金利江、周弘
协 调:谭梅、胡堃
下设4个小组:物业抢修组、绿化保洁组、饮食服务组、医疗服务组。
三、工作要求
1.思想高度重视,加强组织保障。在全体干部职工中加强防汛防台工作重要性的教育,做到思想上重视,对有可能出现的恶劣天气所造成的灾害提高警惕,防汛防台工作做早、做好。除集团成立工作小组外,各校区和各专业分中心也要成立相应的机构,由部门负责人挂帅。
2.开展防汛检查,消除各类隐患。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16年汛前防汛安全大检查的通知》,及时开展防汛防台安全检查,各责任部门要对所管辖的范围、设施设备进行排查,尤其是屋面清扫、管道疏浚等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物资准备齐全,专人负责保管。各校区的防汛防台设备物资等由专人负责保管,经常检查完好率,根据工作实际需求及时补充物资,发现缺损及时更换,保证物资、器材的完好和可使用性,防汛物资要存放合理,保持通道畅通,使用便捷。
4.加强值班巡查,及时组织抢修。各校区办公室和各中心安排好值班,如发生情况工作人员及时到位,第一时间组织抢修工作,力争解决问题,暂时不能解决的尽量将汛情危害降到最低程度。
5.关注气象预报,保证信息通畅。在思想上做好"百年一遇"的准备,加强对天气预报的收听,如发布台风紧急警报或集中降雨信息时,防汛防台人员应积极主动到位到岗,发现问题及时抢修,并在第一时间向集团和校区领导报告。
四、工作安排
(一)物业管理方面
1.5月30日前,完成水库、降压站、变电所、电梯、水阀等重点部位的检查工作,发现隐患及时消除并做好记录。
2.5月30日前,完成三校区防汛防台设备物资等的清点和检查,及时添置和修理,确保设备能够正常运转使用。
3.7月11日放假后切断一切可以切断的电源和关闭不使用的教室。
4.对暑期在建大中修项目的安全措施工作进行检查,做到工程建设安全无空白点。
5.保障电力设施的正常运转,组织重点部位的抢修、抢险、排水、防汛等。
(二)绿化保洁方面
1.对屋顶、广场、地坪、道路的落水口和"茄里"进行清理疏通,防止积水。
2.7月10日前对所有乔木进行一次疏枝修剪,减少抗风阻力,对易倒伏树木加固绑扎。
(三)饮食服务方面
1.维修部对食堂屋顶等落水口进行疏通,防止积水。
2.做好防汛防台期间的伙食供应,确保食品安全。
(四)医疗服务方面
加强值班,及时救助防汛防台中的受伤师生员工。
(五)其他中心
1.加强值班,做好本部门管辖范围的防汛防台工作。
2.组织人员,随时参与校区的防汛防台工作。
五、预警响应
防汛防台预警级别依据可能造成危害性、紧急程度和发展势态分为四级:Ⅰ级(特别严重)、Ⅱ级(严重)、Ⅲ级(较严重)和Ⅳ级(一般),依次用红色、黄色、橙色和蓝色表示。
(一)当上海中心气象台发布上海市台风、暴雨蓝色预警信号时:
1.加强值班,注意收听、收看有关媒体报道和上级通知,及时掌握预警信息和防汛防台提示。
2.做好排水防涝准备工作,重点落实学校教学和学生生活场所、校内易积水区域、地下空间等关键部位的防积水和紧急排水措施。
3.加强巡查、对路口及易倒伏的行道树进行修剪、绑扎、加固等,提前进行校园道路进水口清洁工作,并做好降雨过程中的疏排水准备工作。
4.检查加固各类指示标志,把门窗、围板、棚架、临时搭建物等易被风吹动的搭建物固紧,妥善放置易受影响的室外物品。
5.抢险队伍进入应急准备状态,组织巡检,确保在第一时间内完成抢排积水、道路清障、应急抢修等工作。
6.协同有关部门对在建工地采取有效防御措施,切实落实防汛防台各项准备工作。
(二)当上海中心气象台发布上海市台风、暴雨黄色预警信号时:
1.防汛防台工作小组成员保持手机24小时畅通,物业24小时值班;
2.提醒师生员工尽可能减少外出,户外活动应注意安全避险。
3.加强对临时建筑、在建工地、边坡基坑、危旧房屋等巡查,通知有关人员做好避险准备。
4.加固户外装置,拆除不安全装置,切断危险的室外电源。
5.协同有关部门提醒在校内从事建筑施工等高空作业采取专门的保护措施,必要时可以暂停作业。
(三)当上海中心气象台发布上海市台风、暴雨橙色预警信号时:
1.防汛防台领导小组成员保持手机24小时畅通,各校区负责人上岗带班,抓紧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2.物业24小时值班,值班人员不得离岗,电话保持畅通。
3.防汛防台工作小组成员集中待命,随时准备投入抢险救灾。
4.提醒师生员工尽可能不要外出,防止高空坠物伤人;停止一切户外活动;停止室内大型集会,立即有序疏散人员。
5.各中心根据各自职能加强安全巡查力度,重点巡查锅炉房、配电间、校内高架电线等部位防风、防水、防雷、防漏电等准备工作。
6.校内建设工地按照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和要求暂停施工,协同相关建设单位落实措施,尤其是对塔吊、脚手架等建设设施进行加固或拆除。
7.校内工地临房、危棚简屋等处人员由相关管理部门按预案撤离转移至指定安全地带。
(四)当上海中心气象台发布上海市台风、暴雨红色预警信号时:
1.加强24小时值班,组长负责指挥防汛防台工作。
2.台风中心经过时风力会减小或静止一段时间,注意提醒师生员工应继续留在安全处避风,防止强风突然吹袭造成人员伤亡。
六、灾害后的应急处置
1.灾害发生后,集团应立即向学校报告灾情信息。
2.协助组织师生员工疏散、转移到安全场所,做好安置工作。
3.积极配合协助处置工作,做好伤员抢救、道路引领、师生安置、后勤保障、秩序维护等相关工作。
4.上海中心气象台、市防汛信息中心解除有关预警信号后,及时组织开展各项善后处理工作,恢复正常教育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
七、做好汛期值班、巡查和信息报送工作
防汛防台期间加强值班、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并按照逐级汇报程序向上汇报。如发生险情、灾情和人员安全事故,一经核实应及时向中心、后勤集团、校防汛领导小组报告,并严格执行首报、续报和终报制度,防止发生信息漏报、误报、迟报和瞒报。
八、防汛防台工作人员和物资准备
1.三校区防汛防台工作小组名单:详见附件(一)
2.三校区防汛防台物资设备清单:详见附件(二)
3.物资使用:防汛防台器材是专用物资,任何人不得挪作他用,确保物资完好无损,一旦抢险即能投入使用,抢险结束将器材物资逐一清点、清洗、晒干、整齐堆放,以备下次使用。
4.防汛防台值班电话:66134228(新校区)
56331721,56331956 (延长校区)
69982501,69982508 (嘉定校区)
24小时值班电话: 66132119,66132669(新校区)
56331691(延长校区)
69982539,69982540(嘉定校区)
后勤集团
2016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