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上海大学青年法官项目(寒假)招募通知

创建时间:  2014/12/05  胡春华   浏览次数:   返回

详细介绍:

 

青年法官实习项目由美国国际司法协会(International Judicial Academy) 主办。2011-2014年,我校共派出30名学生参与此项目。2015年寒假,我校继续与美国国际司法协会合作,招收赴美国短期实习生。

实习及访问单位:美国国会图书馆、美国联邦法院、伟凯(White & Case)律师事务所、美国律师协会、联邦司法中心等。附件12014年暑期项目介绍,具体行程和费用以后续通知为准。

项目开始时间:20153月初

 

校内报名安排如下:

1.选拔对象:

(1)面向学校法学专业学生,专业辅修或对法律专业有兴趣者也可参加。

(2)本项目名额为12人。

2.选拔标准:

(1)拥护四项基本原则,思想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原则上本科生所修课程平均绩点文科(或经管)专业不低于2.8,理科专业不低于2.5(绩点计算结果以教务处公布为准)

(3)英语听说读写能力都须达到流利水平。

 (4)身体健康,符合出入境体格检查标准。

3.报名办法:

(1)凡决定报名者,必须登陆海外学习与实习网(网址:http://www.hwxx.shu.edu.cn)进行在线申请填报志愿,网上报名截止日期1219日(周五)。

(2)网上项目申请完毕后,请直接在线打印《上海大学学生海外学习项目申请表》,经家长、学院教学院长签字盖章后于12月19日(周五)前交法学院贺老师(宝山校区B416B,电话:66138300),过期不予受理。

(3)请务必详细阅读青年法官2014年暑期项目介绍,具体行程和费用以后续通知为准

4.注意事项:

(1)申请学生须自愿参与项目,并取得家长同意。

(2)申请报名的学生,必须登陆海外学习与实习网进行在线申请填报志愿,经辅导员(导师)和学院审批通过后方可参加,否则,将被视为个人行为,学生后续事宜,招毕办概不负责。

(3)本科生需取得辅导员或班主任的推荐,研究生需导师推荐。

(4)出国应当按照学校规定办理相关学籍变动手续,同时应按照所在学院要求,做好相应的学习计划和选课安排(本科生海外交流项目学分认定流程(教务处)详见附件2),并经学院认可、教务处(研究生院)审批同意。

(5)申请报名的学生,请详细阅读附件的项目介绍、报名细则和相关规定。

(6)学校不收取任何费用。但每个取得参与项目机会的学生,须向美国司法协会缴纳一定项目费用费用明细以后续通知为准。

(7)所有项目都不是旅游项目,学生在国外期间需要独立去面对跨越不同国界和具有多元文化背景的成长环境,需要克服困难、承受压力、承担责任的决心和勇气。

(8)每名学生在同一年内只能参加一项学校开展的海外项目。如果在申请过程中因学生个人非不可抗力原因自行退出本项目,招毕办开展的其他海外实习项目,将不再接受其报名。

(9)每名参与项目的学生必须服从项目整体安排,不可随意更改行程或者未经许可单独行动。

(10)本项目已经纳入学校"海外实习资助"范围内,具体资助金额以当年通知为准。2014年资助金额为¥8,000元/人(供参考)。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66137205

Email: shusj@oa.shu.edu.cn

招毕办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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