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我校通过与国内外大学和机构合作,共派出292名在校学生赴欧美等国家的公司或大学进行实习交流活动。为进一步贯彻钱伟长校长"培养全面发展、具有创新精神的人"的教育思想,开拓学生国际视野,提高学生综合素质,鼓励学生参与海外实习交流活动,特颁发2016年上海大学海外实习奖学金。具体评审办法如下:
第一条 奖项设置
上海大学海外实习奖学金共设四个奖项:
1."海外实习特殊贡献奖",奖金为4000元,比例不超过总参评人数的2%;
2."海外实习优秀奖学金",奖金为2000元,比例不超过总参评人数的5%;
3."海外实习奖学金",奖金为500元;
4.单项奖:"海外实习自强不息奖学金",奖金为3000元。
除香港跨国名企实习体验项目外,其余海外实习项目的参加学生均已获得学校资助,仍具有海外实习奖学金参评资格,但仅颁发荣誉证书,不再给予物质奖励。
第二条 评审原则
上海大学海外实习奖学金的评审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以项目为单位划分评审范围;奖学金的获得采取就高原则,三个等级及单项奖不可重复获得。
第三条 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修养;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遵守各项校纪校规,遵守实习单位规章制度,没有违法行为和违纪违规行为;
3.本年度顺利完成上海大学招生与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组织的海外实习项目、按时回国,并提交实习报告、参与项目调研的上海大学全日制在校学生。
第四条 评定标准
1."海外实习特殊贡献奖"用于奖励在海外实习项目的前期策划、中期实施以及后期总结等过程中做出特殊贡献的学生;
2."海外实习优秀奖学金"用于奖励在整个海外实习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各方面表现突出,有较强组织协调能力,且实习表现优秀的学生;
3."海外实习奖学金"用于奖励在整个海外实习项目中刻苦努力,顺利完成海外实习项目的学生;
4.单项奖"海外实习自强不息奖学金"用于奖励家庭经济困难,但在海外实习过程中乐观向上和积极进取且实习表现优良的学生。家庭困难情况以学校相关部门提供数据为准。
第五条 申请材料
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根据相关规定,在申请期限内填写上海大学海外实习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一式两份),同时根据实际情况递交下列材料复印件:
1.实习期间各项活动的出勤情况(如果有);
2.实习期间所涉及的课程成绩单(如果有);
3.实习证明或鉴定;
4.实习报告(学院给出成绩);
5.推荐信、各种奖励等材料(申请特殊贡献奖及优秀奖学金须提供)。
第六条 评奖程序:个人申请、院系排序汇总、合作方排序汇总、海外实习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核。
第七条 各学院(系、所、中心)的汇总结果和海外实习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的初审和终审结果应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第八条 学生申诉
学生个人对上海大学海外实习奖学金的评选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公示部门(招生与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诉,公示部门在接到申诉请求后3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答复。
第九条 上海大学海外实习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由校主管领导、学生工作办公室、研究生院、招生与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等学校相关职能部门代表组成,负责海外实习奖学金的评审领导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上海大学招生与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
第十条 学校将对上海大学海外实习奖学金获得者颁发奖学金和荣誉证书。除香港跨国名企实习体验项目外,其余海外实习项目的参加学生均已获得学校资助,故仅颁发荣誉证书,不再给予物质奖励。
第十一条 评审流程
学生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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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排序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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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初审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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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奖学金
候选人答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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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终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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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奖名单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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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其它说明
1. 本年度评审涵盖范围是招毕办组织2016年度结束的以下项目:爱因斯特专业实习项目、美国迪士尼海外实习项目(2015秋季班及2016春季班)、中外服·美邦赴美社会实践项目、美国职场践习项目、中外服赴日社会实践项目、美国纽约大学IMPACT暑期艺术实习项目、金融专业学生赴港交流项目、美国司法学会全景探索与实践项目、香港跨国名企实习体验项目、纽约艺术采风实习项目、日本博物馆文化交流项目、上海大学夏威夷大学学生短片工作坊。
2. 请各学院项目负责老师于12月23日(周五)下午3:00前,将学生申请表、学院汇总表(附件2)及学生申请材料交至评审办公室(宝山校区A楼433室)。
附件:
1. 上海大学海外实习奖学金申请表
2. 上海大学海外实习奖学金学院汇总表
3. 各学院项目负责老师名录
上海大学招毕办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