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
为了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践行钱伟长校长"培养全面发展的人"的教育思想,鼓励学生努力学习、奋发向上,成为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特设立上海大学校长奖学金。
2015年上海大学校长奖学金将于11月27日开始评审。此次评审采取差额评审,由学生申请,学院按照附表中分配名额推荐,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评审产生结果。
一、评奖范围
2015年9月在册的全日制本科生。
二、评奖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
2、思想上积极要求上进,积极参加学校集体活动,并能起积极带头作用;
3、自觉遵守国家法律,遵守各项校纪校规,没有违纪违法行为;
4、学习成绩要求:需获得本年度特等奖学金。
5、符合以下条件者优先考虑:
a、当年被评为校以上(含校级)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或由学校认定相当此级别的荣誉称号;
b、当年在国家、省市级科技、文体等正式竞赛中获奖或获得学校科技、文体比赛二等奖以上(含二等奖);
c、当年在某一方面有突出表现(如精神文明建设、科技发明、校园文化、社会实践等),获得学校或上海市有关组织表彰,为学校赢得荣誉;
d、学校认定其他先进事迹需要奖励者,在实践"自强不息"校训方面有突出表现者;
三、校长奖学金名额
本科生 20名
四、申报及评选程序
1、11月27日-11月30日:学生登陆 学工办成就系统-成就操作-特殊奖学金申请,同时填写《上海大学校长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后向学院递交。注意:系统申报与书面表格填写内容必须一致。
2、12月1日-12月7日 学院奖学金评审小组进行初评,产生推荐名单并学院范围内公示。
3、12月8日16:00前:
a)学院辅导员老师、分管书记登陆学工办成就系统-成就操作-特殊奖学金审核/院系审核-依据学院初评公示结果进行审核并填写相关推荐理由。
b)各学院将申请表(单份)及相关获奖情况证书的复印件(单份)、及汇总表交 学生工作办公室 信息科(A407)。
4、12月下旬:学校组织专家评审。
5、12月末: 学工办进行全校公示。
6、相关表格:学生工作办公室网站-相关下载
附:2014-2015学年校长奖学金候选人名额分配
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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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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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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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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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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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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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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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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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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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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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工程与自动化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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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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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工程与科学学院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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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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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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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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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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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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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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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伟长学院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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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科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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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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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学院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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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科学学院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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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码艺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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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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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与信息工程学院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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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情报档案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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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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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工程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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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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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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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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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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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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悉尼工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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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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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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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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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电影学院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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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欧工程技术学院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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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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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大学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5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