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审2015-2016学年上海大学费孝通教育奖学金的通知

创建时间:  2016/11/04  曹敏   浏览次数:   返回

关于评审2015-2016学年上海大学费孝通教育奖学金的通知 为纪念著名社会学家、人类学家、社会活动家,上海大学社会发展研究中心创始人费孝通先生,继承和弘扬费孝通先生的学术思想和学术精神,设立上海大学费孝通教育奖学金。 一、奖励范围 上海大学费孝通教育奖学金用于奖励热爱祖国、积极投身国家现代化建设、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校规校纪、刻苦钻研、开拓创新、成绩优异、有一定科研潜质的上海大学全日制在校的社会学和人类学、经济学、历史学专业学生(本科生三年级及以上,研究生二年级及以上)。 二、奖励名额与金额 奖励名额:每年奖励名额5人,其中本科生2人,研究生3人 奖励金额:5000元/人 三、申报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品德优良; 2、学习努力,成绩优秀; 3、在专业研究领域中有突出表现; 4、身体健康,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 5、本学年在以下方面有获奖或突出表现,在评奖中予以优先考虑:(均需相关的证明或证书) (1)在全国、省市各类竞赛中获奖; (2)担任社会工作表现突出,得到各方普遍认可; (3)具有某项突出的专特长; (4)在其它方面有突出表现(如精神文明创建、科技发明、社会实践等) 四、申报及评选程序 1、11月4日-11月8日:学生登陆 学工办成就系统-成就操作-特殊奖学金申请,同时填写《上海大学费孝通教育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后向学院递交。注意:系统申报与书面表格填写内容必须一致。 2、11月9日-11月16日 学院奖学金评审小组进行初评,产生推荐名单并学院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3、11月17日16:00前: a)学院辅导员老师、分管书记登陆 学工办成就系统-成就操作-特殊奖学金审核/院系审核-依据学院初评公示结果进行审核并填写相关推荐理由。 b)各学院将申请表(单份)及相关获奖情况证书的复印件(单份)、及汇总表交 学生工作办公室 信息科(A407)。 4、11月下旬:学校组织专家评审。 5、12月上旬:学工办进行全校公示。 6、相关表格:学生工作办公室网站-关于我们-下载专区。 上海大学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6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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