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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大学2016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
创建时间:
2016/01/08
浏览次数:
返回
2016
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
(
招收高水平运动员
)
一、学校全称
上海大学
二、就读校址
校本部:
上海
市
宝山
区
上大
路
99
号
三、层次
■
本科
四、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五、招生专业
工商管理
六、招收项目和计划及有关说明
田径、排球(含室内排球及沙排,其中室内排球不招女生)、网球、武术;拟计划共招生50人,其中:
招收项目
A
类
B
类
C
类
田径
3
4
7
排球
3
4
3
网球
3
4
7
武术
1
3
8
注:
1
.
各项目的招生人数,根据生源的情况适当调整;排球各位置计划视生源情况而定,宁缺毋滥。
2.A
类: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仅参加学校组织的文化单独考试;
B
类: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当地本科第二批次录取资格线的65%(上海生源须达上海市本科线的65%);
C
类: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当地本科第二批次录取资格线(上海生源须达上海市本科线)。
七、报名资格要求
1
.报名条件:
上海大学面向全国招收高水平运动员,
按教育部规定所有报名考生均须参加其户口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并获取高考报名号,年龄不超过
22周岁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
①
.
具有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的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招生学校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
②
.
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
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
或个人项目
前三名
者。
2
.报名时间:
2016
年1月11日
起至2016年月1月22日。
3
.报名方式:
①
.
采用网上自荐报名。请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陆上海大学本科生网上报名系统(网址:
http://bks.shu.edu.cn/
),按网上要求填写并下载打印《2016年上海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报名表》,报名表的照片处需加盖所在学校公章。逾期不接受现场报名。未进行网上自荐报名者,不能参加体育专项测试。
②
.
请将以下8项材料按顺序左侧装订:
材料1.
报名系统生成的报名表(须由中学加盖中学校级公章),作为材料装订首页(无需另加封面)
材料2.与运动员等级证书上的比赛时间相一致的比赛成绩册和获奖证书复印件(要求在秩序册、成绩册封面和运动员姓名及运动员获得成绩位置分别加盖所在地竞训职能部门公章)
材料3.高中毕业证或就读学校学历证明复印件
材料4.运动员等级证书复印件
材料5
.
运动员等级相关佐证材料(登录
国家体育总局网站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并打印查询页面。查询网址为:
http://jsdj.sport.gov.cn/
)
材料6.高中就读学校推荐书复印件
材料7.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材料8. 高考报名表复印件
请将装订好的材料以邮政特快专递于2016年1月29日前(以收到邮戳为准)邮寄至上海市宝山区上大路99号上海大学体育学院,邮编200444,并在信封上注明高水平运动员及测试项目,
逾期不予受理,报名材料恕不退还。书面材料统一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
2016
年2月19日
后运动员可在我校网上报名系统查询书面材料初审结果,书面材料经体育学院初审通过者方可参加体育专项测试。
八、测试项目及时间地点
1
报到时间:
2016
年2月26日
(星期五)
上午9:00—11:30
下午1:00—4:00
2
报到地点:
上海大学体育馆(上大路99号,
上海大学体育馆南门T145
)。
3
报到要求:
①
.
报到时须考生本人到场提交运动员等级证书、学历证明、推荐证明、身份证原件(需查验)、近期二寸证件照、与运动员等级证书上的比赛相一致的比赛秩序册、成绩册和获奖证书,
所有证件与材料必须是原件,否则不予测试。
②
.
报到当天须签订"同意接受兴奋剂检查和不使用兴奋剂的承诺书",拒不签订承诺书或拒绝接受兴奋剂检查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③
.
凡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员测试的考生必
须自行购买
测试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报到时校验保险单据原件,否则不能参加测试。
4
测试项目:
①
.体育专项测试:专项技术测试、专项身体素质测试、实战(所有运动员均须参加
,否则一律不得录取。
)
②
.文化摸底测试:数学、英语(入围B类和C类报考资格的运动员必须参加;入围A类报考资格的运动员可自愿参加,当未获得A类报考资格时,如果文化摸底测试合格可参与B类或C类报考资格的选拔。)
③
.文化单独考试:语文、数学、英语(部分入围的A类报考资格的运动员参加
,参加人员由
体育学院专门通知)
5
测试时间及地点:
①
.体育专项测试时间:
2016
年2月27日
(星期六),地点:上海大学新校区体育中心(上大路99号)。
②
.文化摸底测试时间:
2016
年2月28日
(星期日),地点:待定。
③
.文化单独考试时间及地点:待定。
九、选拔程序和录取办法
1
.学校根据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确定A类、B类、C类报考资格入围名单。
2
.文化单独考试及文化摸底考试成绩合格后,学校将
体育专项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据各项招生计划(
根据生源的情况适当调整,宁缺毋滥)
确定获得报考资格的名单及报考类别。获得A类报
考资格的考生还须签定录取确认书,不得再报考其他学校。
3.
获得A、B、C类报考资格的名单报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审批后,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以及学校招生网进行公示。
4
.公示无异议后:
①
.
获得A类报考资格的考生,我校在收到户口所在地省级招办的新生录取名单后,直接予以录取。
②
.
获得B类报考资格的考生,
高考文化成绩达当地本科第二批次录取资格线的65%
(
上海生源须达上海市本科线的65%),
予以录取。
③
.
获得C类报考资格的考生,
高考文化成绩达当地本科第二批次录取资格线,(上海考生源须达上海市本科线),
予以录取。
5
.被录取的考生,一经发现并查实是通过提供虚假身份证明及获奖材料取得录取资格的,我校将取消其学籍。
十、收费标准
学 费:每生每学年:5000元[沪价行(2000)120号、沪教委财(2000)27号]
住宿费:每生每学年1200元/年[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沪教委财(2012)118号]。
报考费:20元。[
沪价费
(2003)69
号、沪财预
(2003)104
号、沪价费(
2006
)
5
号
]
测试费:
专项技术测试、专项身体素质测试、实战各50元
[
沪价费
(2003)69
号、沪财预
(2003)104
号、沪价费(
2006
)
5
号
]
。
文化摸底测试费:52元
[
沪价费
(2003)69
号、沪财预
(2003)104
号、沪价费(
2006
)
5
号
]
。
文化单独考试费:78元
[
沪价费
(2003)69
号、沪财预
(2003)104
号、沪价费(
2006
)
5
号
]
。
十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校名称
上海大学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达到毕业要求,颁发"上海大学"本科毕业证书
十二、联系电话
02
1-66132116
;
手机 :13701904140宗老师(体育学院); 66134148(招办)。 (工作日9:00—11:00,13:00—16:00,双休日、2月6日-2月13日及其它法定节假日除外。)
十三、投诉、监督电话
021-
66132857
十四、学校网址
http://www.shu.edu.cn
十五、资助学生政策
1
.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
学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2
.学校为加强网球高水平运动队的建设与发展,已于2008年开始设立网球高水平运动员的招生、训练及成绩奖励基金。
十六、其他须知
1.
监督约束机制:
①
.
上海大学2016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工作在上海市教委、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同时接受上级纪委、监察部门、校纪委、校监察处对招生工作实行全过程监督、检查。
②
.
上海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实行考试回避制度,即凡有主要亲属或辅导过的学生参加考试,参与专项测试、命题与阅卷(评分)的专家须主动申请回避。否则如经举报核实,将终身取消专项测试评委、命题、阅卷(评分)资格,并视情节轻重依法给予相应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
.如教育部对2016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出台新的文件精神,我校将遵照执行。
3
.考试成绩查询:
2016
年3月31日
后考生可通过报名网(http://bks.shu.edu.cn)查询自己的体育专项测试成绩及文化摸底考试成绩。
4
.凡被我校录取的高水平运动员进校后不可转专业。
上一条:
上海大学2016年艺术类本科招生简章(港澳台侨)
下一条:
上海大学2016年艺术类本科招生简章(港澳台侨)
受理机构
受理部门:党政办
部门负责人:秦凯丰
受理地点:上大路99号行政楼7楼
受理时间:9:00-11:3013:30-17:00
邮政编码:200444
咨询电话:021-66132222
传真号码:021-66134021
电子邮箱:dzb@oa.shu.edu.cn
监督投诉
受理部门:监察处
部门负责人:滕云
受理地点:上大路99号行政楼606室
受理时间:9:00-11:3013:30-17:00
咨询电话:021-66132857
传真号码:021-66132451
电子邮箱:sdjwjc@mail.sh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