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刘云启等三位同志职务聘任的通知

创建时间:  2016/10/10  于伟   浏览次数:   返回

上大委201666

党委各部、各学院(系统)党委、直属党总支:
校部各单位、各校区、各学院(直属系):
 
经9月30日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
聘刘云启同志为通信与信息工程学院副院长(挂职);
聘李燚同志为管理学院副院长(挂职);
聘刘强同志为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副院长(挂职)。
以上同志聘期为一年,从2016年9月30日至2017年9月29日。
特此通知
 
         中共上海大学委员会
2016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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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受理部门:党政办
  • 部门负责人:秦凯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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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受理时间:9:00-11:3013: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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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传真号码:021-66134021
  • 电子邮箱:dzb@oa.shu.edu.cn
监督投诉
  • 受理部门:监察处
  • 部门负责人:滕云
  • 受理地点:上大路99号行政楼606室
  • 受理时间:9:00-11:3013: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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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传真号码:021-66132451
  • 电子邮箱:sdjwjc@mail.sh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