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冯远同志职务聘任的通知

创建时间:  2016/12/13  于伟   浏览次数:   返回

上大内〔2016187

校部各单位、各校区、各学院(直属系):
经学校研究,同意聘:
冯远同志为上海大学上海美术学院院长,聘期按其聘任合同执行。
特此通知
 
 
上 海 大 学
2016年12月9日

上一条:关于戴骏豪同志担任上海大学出版社有限公司董事长、社长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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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机构
  • 受理部门:党政办
  • 部门负责人:秦凯丰
  • 受理地点:上大路99号行政楼7楼
  • 受理时间:9:00-11:3013:30-17:00
  • 邮政编码:200444
  • 咨询电话:021-66132222
  • 传真号码:021-66134021
  • 电子邮箱:dzb@oa.shu.edu.cn
监督投诉
  • 受理部门:监察处
  • 部门负责人:滕云
  • 受理地点:上大路99号行政楼606室
  • 受理时间:9:00-11:3013:30-17:00
  • 咨询电话:021-66132857
  • 传真号码:021-66132451
  • 电子邮箱:sdjwjc@mail.sh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