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卢吉超同志职务任命的通知

创建时间:  2017/02/20  于伟   浏览次数:   返回

上大委〔2017〕2号
党委各部、各学院(学部、系统)党委、直属党总支:
校部各单位、各校区、各学院(直属系):
 
经1月4日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
卢吉超同志任社会科学学部(筹)党委副书记,试用期为一年。
 
特此通知
 
中共上海大学委员会
2017年2月20日

上一条:关于同意中共上海大学国际交流学院委员会换届选举结果的批复

下一条:关于同意中共上海大学国际交流学院委员会换届选举结果的批复

受理机构
  • 受理部门:党政办
  • 部门负责人:秦凯丰
  • 受理地点:上大路99号行政楼7楼
  • 受理时间:9:00-11:3013:30-17:00
  • 邮政编码:200444
  • 咨询电话:021-66132222
  • 传真号码:021-66134021
  • 电子邮箱:dzb@oa.shu.edu.cn
监督投诉
  • 受理部门:监察处
  • 部门负责人:滕云
  • 受理地点:上大路99号行政楼606室
  • 受理时间:9:00-11:3013:30-17:00
  • 咨询电话:021-66132857
  • 传真号码:021-66132451
  • 电子邮箱:sdjwjc@mail.sh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