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甄强、刘桂华二位同志职务聘任的通知

创建时间:  2017/04/13  于伟   浏览次数:   返回

上大委〔201736

上海上大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经2017年3月27日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委派:
甄强同志为上海上大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刘桂华同志为科技园区公司副总经理。
请上海上大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根据公司法要求及有关程序,进行上海上大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和科技园区公司副总经理的变更。
特此通知。
 
 
中共上海大学委员会
2017年4月13日

上一条:关于汪敏同志职务聘任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张恒龙等三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受理机构
  • 受理部门:党政办
  • 部门负责人:秦凯丰
  • 受理地点:上大路99号行政楼7楼
  • 受理时间:9:00-11:3013:30-17:00
  • 邮政编码:200444
  • 咨询电话:021-66132222
  • 传真号码:021-66134021
  • 电子邮箱:dzb@oa.shu.edu.cn
监督投诉
  • 受理部门:监察处
  • 部门负责人:滕云
  • 受理地点:上大路99号行政楼606室
  • 受理时间:9:00-11:3013:30-17:00
  • 咨询电话:021-66132857
  • 传真号码:021-66132451
  • 电子邮箱:sdjwjc@mail.sh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