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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廖志豪等三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创建时间:
2017/05/10
于伟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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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大内〔
2017
〕
63
号
校部各单位、各校区、各学院(学部、直属系):
经学校研究决定,同意:
聘廖志豪同志为人文社科处副处长;
聘张其同志为体育设施管理中心副主任(兼)。
以上同志聘期为3年,从2017年4月14日至2020年4月13日,其中试用期为一年。
免去聂伟同志的人文社会科学处常务副处长兼上海电影学院副院长职务。
特此通知
上 海 大 学
2017
年5月10日
上一条:
关于李运波同志职务聘任的通知
下一条:
关于调整朱承同志行政职级的通知
受理机构
受理部门:党政办
部门负责人:秦凯丰
受理地点:上大路99号行政楼7楼
受理时间:9:00-11:3013:30-17:00
邮政编码:200444
咨询电话:021-66132222
传真号码:021-66134021
电子邮箱:dzb@oa.shu.edu.cn
监督投诉
受理部门:监察处
部门负责人:滕云
受理地点:上大路99号行政楼606室
受理时间:9:00-11:3013:30-17:00
咨询电话:021-66132857
传真号码:021-66132451
电子邮箱:sdjwjc@mail.sh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