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届毕业生报到证领取和离校手续办理等说明

创建时间:  2019/06/20  王卫忠   浏览次数:   返回

一、学校集中办理报到证

1.集中办理报到证暂定分四批打印:第一批数据截至到6月21日(周五),先办理研究生报到证,等本科毕业结论出来之后,再办理本科生报到证。第二批数据截至到6月28日左右,第三批数据截至为7月5日(周五)。最后是首批进沪就业申请户籍审核通过的毕业生,按去年的时间节点估计在8月12日左右。

2.集中办理报到证的对象:在每个批次截至时间前办理就业协议书鉴证,提交出国(境)登记表、灵活就业登记表、办理回省报到证的毕业生。

 

二、报到证、进沪就业通知单领取、归档、违约改派

1.学校分批集中办理的报到证、进沪就业通知单到学院领取。报到证领取时间以就业网中心通告栏目通知为准。

2.报到证的领取与归档:本科生领取蓝色联报到证,白色联由学院归档;研究生领取粉色联报到证,白色联由研究生辅导员或学院档案负责人归档。

注意:学生在领取报到证时必须在发放名册上签名

3.留沪审批通过的学生领取报到证时,需要交户籍批复的学校联(黄联)到宝山校区就业事务窗口。(2018年留沪户籍审批结果首批公布时间是2018年8月10日左右,报到证发放在8月14日)

4.申请上海市居住证的学生领取回省报到证时,同时领取进沪就业通知单。7月8日之后签约鉴证准备办理上海市居住证的学生由学校招毕办现场打印就业通知单,再自主到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办理回省报到证(7月15日之后受理自主打印)。

5.报到证打印之后办理违约的情况,到学院领取报到证时,办理违约的学生请领取两联报到证,再凭单位同意解除就业协议的书面证明、原协议书,到招毕办领取新的协议书。

注意:已办理过报到证的学生办理违约改派,由学生自主到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办理报到证改派打印(7月15日之后受理自主打印)。

6.毕业生在毕业2年之内可以首次办理到单位的就业报到证;办理过回省报到证的学生,可以在两年之内签三方就业协议办理到单位的就业报到证,原回省报到证需退还。超过2年无法办理就业报到证。

名词解释:

1)报到证:分为白色联、有色联两联(本科蓝色,研究生粉色)。白联用于归档,有色联用于到单位报到。

2)进沪就业通知单:分为两联,均为白色,一联用于到单位报到、另一联用于毕业生工作后办理居住证积分,进沪就业通知单办理截至日期是当年12月31日,由学校就业事务窗口打印。

报到证的重要性:

1)证明持报到证的毕业生是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学生;

2)报到证的主要作用是:到接收单位报到的凭证,落实工作关系;

3)用人单位以报到证为依据,办理接收毕业生有关事宜;

4)人才服务机构凭报到证办理人事代理,档案接收;

5)报到证白联是归入个人档案的重要材料,可作为档案转递的凭证。

 

三、学校集中办理的报到证暑期领取

1.本科报到证:学校集中办理的本科生报到证、进沪就业通知单暑假期间在宝山校区就业事务窗口A424领取(暑期宝山校区就业事务值班时间为周二、周四)。

2.研究生报到证暑假期间请与辅导员联系领取。

 

四、关于派遣费

1派遣费发放的对象:签约非上海地区用人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2派遣费发放方式:由招毕办填报,财务处转帐到毕业生个人银行卡上,请毕业生当年不要注销银行卡,学校财务处不受理个别领取派遣费。

 

五、离校系统"学院就业办"审核办理

1.本科生:

本科毕业生离校流程(PIM),待就业学生辅导员需要进行审核。其他毕业去向"学院就业办"已自动审核通过。

审核方法:

毕业生办理离校时提交的就业材料,由辅导员根据提交的就业材料在就业网上做就业方案、毕业去向的修改,修改保存之后,"学院就业办"审核状态自动通过。

2.研究生:

研究生的离校审核在研究生信息平台上进行,需要辅导员对毕业研究生逐个做审核。

请研究生及时提交就业材料,由辅导员并把就业材料录入到就业网。

毕业生办理离校前提交就业材料的说明:

1)准备出国出境的:请学生提交《出国、出境登记表》,已有录取学校的,请填表注明学校中文名称、录取专业中文名称,并附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2)自由职业、创业不签就业协议的:请学生交《灵活就业登记表》,注明工作单位名称或工作内容,预期年收入等;

3)已确定工作单位尚未签约的:请学生出具单位的录用通知,可填报《灵活就业登记表》(非上海生源可暂不办理回省报到证,等签好三方就业协议书之后,再到校办理协议书鉴证,按具体情况办理打印报到证);

4)尚未确定工作单位的:请递交《未就业毕业生登记表》;

5)国内升学的学生:请提交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以上第1)、2)二种情况的非上海学生,请办理打印回省报到证,填妥打印回省报到证的信息和转档信息。(注意:申请保留户籍的学生不办理回省报到证。)

 

六、毕业生户籍保留

非上海生源毕业生可以办理保留户籍的几种情况:跨省录取公务员、选调生、事业单位正等待办理三方就业协议书的学生;录取村官、三支一扶的学生;正在办理出国(境)手续的学生;等待户籍审批的学生。具体办理手续如下:

1.在就业网"相关下载"栏目自行下载打印填写"非上海生源毕业生保管户协议书",一式三份。户籍审批学生保留截至时间仅限于当年11月30日,其他按具体情况办理。

2.填妥协议之后到招毕办就业事务窗口盖章,交保卫处办理相关离校手续。

 

七、户口迁出方面注意事项

1在校集体户口毕业生通过上海市户籍审批落户办法:凭户口批复联等材料直接去落户地派出所办理即可。无需到学校集体户籍地派出所办理手续。

2户口未迁入学校的毕业生通过上海市户籍审批落户办法:到户籍所在地开具迁移户籍的证明,再凭户口批复联等材料直接去落户地派出所办理。

3升学到上海市的其他高校:需要到保卫处领取内页复印并盖章,凭户口内页去录取院校办理。

4升学本校:凭录取通知书到保卫处办理离校审核。

5升学到非上海高校:凭录取通知书和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到武保处开具迁移户籍的证明。

6迁往外省市:保卫处开具的迁移户籍的证明。在北京就业,落户北京的需要有进京批复。

7.在读期间一般不能迁出户口,除非有对方开具的接收证明。

8.户籍滞留学校最长期限为2年,毕业生应该及时将户籍迁走。非在读期间,学校户籍管辖警署不提供相关服务。两年以后学校户籍管辖警署有权强制迁移已经毕业离校学生滞留的户口。

户籍迁移及PIM流程办理注意点:

1)学生到学校户籍管辖警署办理完《迁移证》之后,没有到保卫处进行确认。

2)本科毕业生集中办理离校,到保卫处办理户籍迁移前,要提前发起PIM离校流程任务。

 

七、毕业生档案转移

档案将通过邮政快递送达档案单位,档案送达之后将发送短信到学生在学校就业网上登记的手机号。学校档案馆网站可以查询档案信息:http://www.dangan.shu.edu.cn

本科毕业生档案转移信息以学校就业网上填报为准,7月初按报到证打印情况分批移交转档数据给档案馆进行档案转移,如果已打印报到证准备办理违约等涉及档案地址变更的学生请及时告知学校就业事务窗口和档案馆暂缓转移档案(档案馆咨询电话:66133182),转档数据移交档案馆时间请关注校就业网"中心通告"栏目通知。

研究生毕业生档案转移信息请登陆研究生院管理信息系统,在"登记/查询档案寄送情况"进行填报或修改。详情参考研究生院网站:http://gs.shu.edu.cn,《关于上海大学离校研究生档案转递的通知》

 

八、离校时尚未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

非上海生源毕业生:如果确定准备在上海就业办理居住证、出国、灵活就业或明确回原籍就业的同学,请及时向辅导员递交填妥的就业相关表格,办理离校手续时可到学院领取回省报到证。

上海生源毕业生:不签就业协议的上海生源毕业生,可以凭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或人事档案转递告知单到档案馆把档案转到户口所在区就业促进中心。

 

九、离校后与用人单位签约或者办理回省报到证的毕业生

离校后与用人单位签约或者办理回省报到证的毕业生,暑假期间到宝山校区招毕办就业事务窗口A424办理协议书鉴证手续。就业事务窗口开具《打印报到证申请表》,自行(7月15日以后)到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冠生园路401号)打印报到证。

 

十、离校后与用人单位直接签订劳动合同但不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

       未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直接签订劳动合同就业的毕业生,其一,请把劳动合同的首页、甲乙双方页、签字盖章页分别拍照或扫描,发送给辅导员或在登陆学校就业网=>管理中心=>登记毕业去向,选择"合同就业",做去向信息的录入,上传合同拍照的图片,并致电66134097或辅导员,做就业方案审核。其二、如果你是非上海生源且未办理过回省报到证,请到学校就业事务窗口办理回省报到证。

 

十一、进沪就业申请上海市户籍未通过的情况

进沪就业申请上海市户籍未通过的毕业生,请到学校办理打印就业通知单及办理回省报到证,非上海生源在上海就业办理就业通知单的截止日期为当年12月31日。户口迁移手续必须由毕业生本人到所在校区保卫处办理。

 

十二、其他就业事项的说明

1.未领取就业协议书,准备就业的毕业生请在离校前到学院领取;并请辅导员在就业网上做好协议书编号的登记。

2.错过集中打印报到证的毕业生可以在7月15日之后自行到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办理打印报到证。

3.注意访问上海大学就业信息服务网(http://zbb.shu.edu.cn)"中心通告"栏目上大就业(ShuCareer)微信公众号通知公告栏,获取毕业生离校相关材料及报到证领取的最新通知。

 

十三、就业事务办理、档案馆办公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1.学校就业事务窗口暑期值班:宝山校区A424

时间:每周二、周四上午8:30—16:00

2.就业事务窗口工作日日常办理:

宝山校区:A楼424室           电话:66134097

延长校区:行健楼826室         电话:56331053

嘉定校区:综合楼513室         电话:69982385

3.学校档案馆(宝山校区图书馆背面)

暑期值班时间:每周二、周四,电话:66133182。

 

 

 

上海大学

招生与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

2019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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