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度上海大学第十六次校长办公会议纪要

创建时间:  2006/12/21  -管理员   浏览次数:   返回

2006年度上海大学第十六次校长办公会议于1218(星期一)上午8:30在校本部行政楼803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常务副校长周哲玮主持。
  出席会议的领导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有: 于信汇、沈学超、忻平、叶志明、汪敏、唐豪、吴松、唐维克、吴明红、徐旭、翟启杰、曾文彪、张平伟、滕建勇、周绍明、陆全康、吴嘉彦、吴耀新、张能辉、郭纯生、赵莉。同时还邀请了周锋、施利毅、山鸣峰、赵猛、吴信训、翁培奋、顾红、宋少沪、楚丹琪、叶红、郭长刚同志参加了会议。
  会议的主要内容和形成的决议有
 
  一、传达了关于原天津大学校长单平违纪事件的相关文件精神。
常务副校长周哲玮同志传达了教育部和上海市教委关于原天津大学校长单平违纪事件相关会议和文件的精神,并结合学校实际工作提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财务管理工作的基本要求。
 
  二、关于校长信箱的使用
  教务处副处长楚丹琪汇报了我校校长信箱运行的基本情况。
  会议讨论认为,校长信箱是全校师生员工与学校领导以及各学院和部处直接沟通与交流的重要平台,是提高工作效率和加强对学校工作监督的有效途径。信箱开通多年来,在不断地实践和改进中,取得了积极的效果和宝贵的经验,但也还有一些需要不断完善的方面。
  今后仍应继续加强校长信箱的建设,学校各级领导要进一步予以重视,并结合各自分管的工作,充分利用这个平台,及时了解和解决问题;要加强对校长信箱功能定位和使用的宣传,使更多的教师和学生愿意使用校长信箱;要把校长信箱作为教育学生的载体,培养学生敢于负责任地发表意见和积极主动参与学校工作的态度。
  
  三、关于游泳测试情况
  体育部党总支书记顾红汇报了关于学生游泳测试工作的基本情况。
  会议讨论认为,要求学生学会游泳这项工作,是学校实践钱校长"培养全面发展的人"教育 理念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学院和相关部门要从钱伟长教育思想的高度来认识这项工作,并应该作为学风建设的重要载体,要充分利用现有的办学条件和办学机制,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认真制定和落实切实可行的实施计划,并逐步形成长效机制。
  会议决定:学校要进一步加强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由忻平副书记负责04级学生的工作,叶志明副校长负责0506级学生的工作。学工办和体育部,以及各学院和相关部门要按要求落实进度,切实推进这项工作的开展。
 
  四、访美情况汇报
  研究生部主任翁培奋汇报了叶志明副校长率团访问美国的基本情况。
  会议讨论认为,目前学校开展国际合作交流已经形成了一定的基础,同时也面临很多机遇,关键是学校要进一步加强内涵建设,提升教师队伍国际合作交流的能力。加强国际合作交流是学校的发展战略,学校要积极探索和建立实施国际化战略的有效机制。
 
  五、关于改善我校非学历教育归口管理的若干建议
  副校长唐豪介绍了关于改善我校非学历教育归口管理的若干建议初步方案。
  会议讨论认为,经过前一段时间的集中梳理,学校有效地加强了对非学历教育的管理。但目前仍存在非学历办班层次较多,办学点较分散的情况。学校仍应该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实行归口管理,使非学历教育更有序地发展。学校要重点发展包括MBA、工程硕士在内的高层次培训项目,并给予政策上的倾斜和鼓励,对于面向高中毕业生的非学历办班等工作要进一步加强规范管理。
  会议决定:学校成立非学历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生层次的非学历教育项目,由研究生部归口管理;面向境外学生的教育培训项目,由国际交流学院归口管理;面向在校全日制本科生的培训项目由教务处归口管理;高中毕业生非学历教育培训项目,由成人教育学院归口管理。由唐豪副校长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对职业证书培训的管理进行调研,进一步完善非学历教育归口管理的方案。
 
  六、关于"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和讲座教授待遇政策
  副校长吴松介绍了"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和讲座教授待遇政策的初步方案。
  会议讨论认为,"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和讲座教授是学校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要结合学校学科建设的实际积极推进这项工作。同时,要通过这项工作带动学校的师资队伍建设,形成学术梯队,增强示范和辐射作用。
  会议决定:同意 "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和讲座教授待遇政策的初步方案。同时,在实施中要根据其对学校的实际贡献情况,提供相应的鼓励政策。

上一条:2007年度上海大学第一次校长办公会议纪要

下一条:2006年度上海大学第十五次校长办公会议纪要

受理机构
  • 受理部门:党政办
  • 部门负责人:秦凯丰
  • 受理地点:上大路99号行政楼7楼
  • 受理时间:9:00-11:3013:30-17:00
  • 邮政编码:200444
  • 咨询电话:021-66132222
  • 传真号码:021-66134021
  • 电子邮箱:dzb@oa.shu.edu.cn
监督投诉
  • 受理部门:监察处
  • 部门负责人:滕云
  • 受理地点:上大路99号行政楼606室
  • 受理时间:9:00-11:3013:30-17:00
  • 咨询电话:021-66132857
  • 传真号码:021-66132451
  • 电子邮箱:sdjwjc@mail.sh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