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度上海大学第四次校长办公会议纪要
2009年度上海大学第四次校长办公会议于5月25日(星期一)上午8:30在校本部行政楼803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常务副校长周哲玮主持。
出席会议的领导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有: 于信汇、李友梅、忻平、滕建勇、汪敏、吴松、薛志良、唐维克、吴明红、徐旭、翟启杰、张平伟、欧阳华、吴嘉彦、吴耀新、郭纯生、曹永琪、赵莉、顾莹、谭月梅。施利毅、周志秋、潘志浩、梁亮、杨国宏、竺剑同志也参加了会议。
会议的主要内容和形成的决议有
一、 校长办公会决议执行情况汇报
校长办公室主任吴嘉彦同志重点汇报了第三次校长办公会议以后仍需要督办的决议执行情况。
学校2009年度召开了3次校长办公会议,讨论了16项议题,共作出了16项决议,目前有6项工作在继续完成中。
会议对仍需要继续落实的3项工作进行了分析研究,并对相关工作作出了进一步的要求和安排。
二、 学校知识产权经营管理办法
总经济师张平伟同志汇报了学校知识产权经营管理办法的方案。
会议讨论认为,本次会议汇报的学校知识产权经营管理办法的方案,明确了科技处继续负责我校有关知识产权的申请与授权、管理与服务,学校资产经营管理公司负责管理知识产权的经营性行为,并委托学校科技园区公司具体实施。法律事务办公室和科技处等职能部门要加强对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宣传,尤其是当前国家与上海市政府发布的各类有利于知识产权等科技成果转化的政策与措施。学校知识产权的经营管理一方面应出台具体可行的管理办法,积极鼓励教师参与知识产权等科技成果转化的工作;另一方面应有效利用市场化机制,逐步建立多元化促进学校知识产权等科技成果转化的有效途径。
会议决定:由副校长汪敏同志负责,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协调各方,征求有关人员意见,完成学校知识产权经营管理办法的制定,进一步推进学校知识产权与技术转移工作。
三、 教师公寓管理新机制
人事处处长杨国宏同志汇报了目前教师公寓使用情况。校长办公室副主任、法律事务办公室主任赵莉同志汇报了教师公寓管理相关合同的修订情况。
常务副校长周哲玮同志强调,教师公寓的管理必须有效保障学校具有战略性和长期性的师资队伍建设工作,要强调眼前的、局部的利益服从整体的、长远的利益,要建立诚信机制,以合同等制度化的形式逐步完善教职工公寓的使用机制。
会议决定:同意通过修订后的《上海大学聘用合同书》和《上海大学教师公寓租赁协议》。
四、校园景点评选
校团委书记竺剑同志汇报了学校师生员工对校园景点评选的相关情况。
会议强调:学校的建设,必须坚持统筹规划同时充分考虑对校园景点的保护。优美和谐的校园环境是体现和传承大学文化与精神的重要载体。仍由校团委负责,统筹考虑上海大学一体两翼的校区布局,继续广泛听取意见,确定校园景点的名称并拓展校园景点的文化内涵。
五、规范校区内建筑物新建或改建工作的暂行规定
房地产管理处处长梁亮同志汇报了经基建处、后勤集团、武保处、校长办公室等部门多次讨论起草的《规范校区内建筑物新建或改建工作的暂行规定》的主要情况。
会议通过了《规范校区内建筑物新建或改建工作的暂行规定》。
六、学校房屋使用及需求情况
常务副校长周哲玮介绍了目前学校房屋使用及需求的总体情况。
会议再次强调:房屋资源是学校进一步发展的最稀缺的战略资源之一,必须通过校长办公会进行分配。房地产管理处要统计好各单位用房情况,提出用房效率指标,以客观反映各单位用房的情况。学校根据用房需求的重要程度,用房单位的困难程度等决定用房分配顺序,同时为学校今后发展预留空间。
主题词:学校 领导 会议纪要
上海大学校长办公室 2009年5月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