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〇一六年度上海大学第八次校长办公会议纪要
二〇一六年度上海大学第八次校长办公会议于7月13日(星期三)下午15:30在校本部行政楼703会议室召开。金东寒同志主持会议,罗宏杰、夏小和、徐旭、龚思怡、汪敏、丛玉豪、吴明红、欧阳华、宋彬同志出席会议,余洋、吴嘉彦、顾莹、陈静、陈大明、孟祥栋、秦凯丰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的主要内容和形成的决议包括:
一、高等学校章程贯彻实施情况工作交流会情况汇报
法务办主任兰跃军汇报了高等学校章程贯彻实施情况工作交流会情况,传达了教育部法规司司长在辅导报告中"吹风"提到的教育部即将出台的有关下放高校办学自主权文件的主要精神及其他高校章程的做法,并提出上海大学章程实施过程中遇到的两个问题。
会议决定:要根据上海大学章程制定相应的制度,提升师生对制度的知晓度。
二、校本部东区专家公寓运营方案汇报
房产处刘劲松汇报了校本部东区专家公寓运营方案。
会议讨论认为,此次东区专家公寓可先启用一个门栋的部分公寓,采用面向社会公开招投标的形式。整体运营方案要合法、要符合上级各项规定。对于运营方案、要制定若干可考核的指标,并制定相应的惩罚制度。要提高管理员的业务水平、特别是外语交流的水平等。
会议决定:由徐旭负责、校办牵头查验东区专家公寓的装修情况,由欧阳华负责装修质量审查。东区专家公寓运营采用面向社会公开招投标的形式,由房产处负责监管运营情况、由法务办监管合同签订情况。
三、人事工作专题
会议讨论了33名新进人才引进录用事宜和4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延长退休事宜,采用票决形式,形成了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