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中心):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2008年度第14届"曙光计划"项目及第4届"曙光跟踪"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已开始,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根据曙光计划既定的高学历、高职称、高起点的要求,规定如下:
1、必须是196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在编高校教师;
2、须具备博士研究生学历、副教授以上职称;
3、申报的项目应具备高起点。
"曙光跟踪"项目的申报者须为已完成"曙光计划"项目,并在2006至2008年间正式获得部市二等奖以上的第一完成人或一等奖前三名完成人(以获奖证书为准)。
二、 曙光项目实行限额申报的原则。
申报名额下达至各学院(中心),由各学院主管科研院长(中心负责人)负责组织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
三、资助额度及起止时间
"曙光计划"资助额度为15万元,"曙光跟踪"项目资助额度为25万元。
项目的开始时间统一为2009年1月,3年内完成。
四、 时间安排:
1、请相关部门于11月7日前将申请书一式六份及汇总表交科技处计划科(延长校区北大楼306),其中汇总表要求学院负责人签字,学院盖章;
2、初步定于11月12日参加学校组织的预答辩,科研处将根据教委要求通知具体答辩事宜。
08年曙光计划项目申请表及汇总表请在科研处的网页"表格下载"一栏下载,08年表格有变动,请各位教师下载填写全新表格。
联系人:徐静 联系电话:563381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