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09年上海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创建时间:  2009/03/17  徐婷婷   浏览次数:   返回

各有关单位:

  为了落实"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科技发展方针,持续增强上海科技自主创新能力,上海市自然科学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旨在通过资助具有重要科学意义的原始创新和自由探索研究项目,发现优秀科技人才,培育创新源泉,推动本市基础和应用基础研究工作。

  为了做好2009年度上海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

  支持自然科学领域的基础和应用基研究础工作,优先支持以需求为导向的能源、资源环境、生命科学、信息、新材料等领域及交叉科学的研究。

  二、申报条件

  1、项目应具有创新的学术思想,充分的理论依据,拟解决的科学问题明确,研究的重点突出,研究路线或技术方案可行,考核目标具体明晰。

  2、申请人条件:

  (1)应充分了解国内外相关研究领域现状与动态,具备相关的基础理论知识和独立研究能力;

  (2)原则上为具有正高职称以下(申请数学、天文等理论研究的除外)的在岗科研人员;

  (3)在站博士后;已作为课题责任人主持国家科技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和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资助项目且尚未结题的科研人员,本年度不能作为课题责任人申报。

  3、申报本基金项目,原则上由一个承担单位。

  三、资助期限、强度

  基金项目的研究期限一般为2─3年,资助强度为10万元/项。

  四、申报方式、时间及地点

  1、本通知公开发布,基金申请人可以在"上海科技"网站(www.stcsm.gov.cn)上进入"在线受理→科研计划项目课题可行性方案",按规定的格式,认真、如实填写上海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课题可行性方案(2009版),并在申请截止日期前提交。

  网上填报备注:

  1)登陆"上海科技"网(www.stcsm.gov.cn),进入网上办事专栏;

  2)点击《科研计划项目课题可行性方案》受理并进入申报页面:

  -【初次填写】转入申报指南页面,点击"专题名称"中相应的指南专题后开始申报项目(需要设置"项目名称"、"依托单位"、"登录密码");

  -【继续填写】输入已申报的项目名称、依托单位、密码后继续该项目的填报。

  3)有关操作可参阅在线帮助

  2、各单位应认真审核并组织遴选,择优推荐(推荐项目总数为本单位前三年获资助数,不足2项的可推荐申请2项),在申请截止日期前将所推荐的项目的课题可行性方案(已在"上海科技"网站正式递交并在线打印)一式4份和加盖公章的《上海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汇总表》(见附件)一式2份,统一报送至"上海市基础研究项目管理中心"。本基金不接受个人申请。所有书面文件请采用A4纸印刷和普通纸质材料作为封面。

  3、本基金项目网上填报和书面材料受理时间为2009年3月17日至31日,逾期不予受理。

  4、受理部门:上海市基础研究项目管理中心

  地址:南昌路47号,科学会堂1111室

  联系电话:63875151-692、665、23112526

  联系人:刘育太、何晓君、过浩敏

  特此通知。

  附件:2009年度上海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汇总表

上一条: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发布《2009年度上海市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指南》和开展《2009年度上海市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项目计划》申报工作的公告

下一条: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近期项目通知

受理机构
  • 受理部门:党政办
  • 部门负责人:秦凯丰
  • 受理地点:上大路99号行政楼7楼
  • 受理时间:9:00-11:3013:30-17:00
  • 邮政编码:200444
  • 咨询电话:021-66132222
  • 传真号码:021-66134021
  • 电子邮箱:dzb@oa.shu.edu.cn
监督投诉
  • 受理部门:监察处
  • 部门负责人:滕云
  • 受理地点:上大路99号行政楼606室
  • 受理时间:9:00-11:3013:30-17:00
  • 咨询电话:021-66132857
  • 传真号码:021-66132451
  • 电子邮箱:sdjwjc@mail.sh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