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科技创新行动计划”2009年度非政府间国际科技合作项目征集指南

创建时间:  2009/04/08  徐婷婷   浏览次数:   返回

为了鼓励本市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围绕本市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关键技术开展对外科技合作,巩固和发展对外科技合作的联系和渠道,把握国际科技发展的新动向,进一步提升自身的科学研究水平和技术开发能力,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现发布2009年度非政府间国际科技合作项目征集指南。

  一、申请范围和条件:

  1、申请单位应为本市大学、科研院所和企业,且与国外研究机构或企业有实质性的合作,并签有相应的合作协议或合同。

  2、申报本次非政府间合作项目的课题须事先由所在单位组织专家进行评议,提出推荐意见并在《上海市科委2009年度非政府间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申请汇总表》上加盖公章,向市科委统一申报。

  3、为了提高本次征集项目的申报质量,2009年度非政府间国际合作项目实行限额申报。各单位(以法人单位计)遴选后的项目申报数量不超过2006-2008年获得市科委非政府间国际合作计划项目数的总和,不足2项的可申请2项。

  二、资助重点领域:

  生命科学与医学、信息技术与通信、纳米与先进材料、新能源与环境、生物技术与农业。

  三、申请要求和方式:

  1、项目研究期限为2011630日。每个项目资助额度一般在15-30万元之间。

  2、课题责任人和主要科研人员,同期参与承担国家和上海市科研项目数不得超过三项。

  3、已申报今年市科委其它类别项目者应主动予以申明,未申明者按重复申报不予受理。

  4、根据课题制要求、本市申请者可以从"上海科技"网站(http://www.stcsm.gov.cn)上进入"在线受理科研计划项目课题可行性方案"栏目,在线申请填报《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科研计划项目课题可行性方案》(2009年版)在线打印后连同附件材料,送交所在单位审核。所在单位应认真审核,如实填写相关意见并加盖公章;将本单位推荐申报项目的课题可行性方案一式3份(附件材料1份)、加盖公章的《上海市科委2009年度非政府间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申请汇总表》(见附件)一式2份,在规定时限内统一报送至上海院士中心。所有递交材料应认真审核,保证其真实性。

  网上填报备注:

1)登陆"上海科技"网(www.stcsm.gov.cn),进入网上办事专栏;

  2)点击《科研计划项目课题可行性方案》受理并进入申报页面:

-          【初次填写】转入申报指南页面,点击"专题名称"中相应的指南

专题后开始申报项目(需要设置"项目名称"、"依托单位"、"登录密码");

  - 【继续填写】输入已申报的项目名称、依托单位、密码后继续该项目的填报。

3)有关操作可参阅在线帮助

5、网上申报和书面材料集中受理的起始时间为200948,截止日期为2009422日,逾期不予受理(书面材料集中受理时间为每个工作日上午9:00-下午4:00。所有书面文件请采用A4纸双面印和普通纸质材料作为封面;不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所有附件请单面复印,单独装订,只需一套与可行性方案一同递交。

书面材料报送地址:南昌路47号,科学会堂1101

  上海院士中心

  联系人:刘昕卿、张丽莉

  联系电话:63875151668680

  上海市科委国际合作处

  联系人:李晨浩

  联系电话:2311251963267373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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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条: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2009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科学仪器及化学试剂项目指南

下一条:关于申报国家重要科技项目上海市地方匹配资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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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负责人:秦凯丰
  • 受理地点:上大路99号行政楼7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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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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