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推动高校的内涵建设,增强高校教师科研创新能力,营造良好的创新氛围,提高高校教师加强基础性研究、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和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能力,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特设立科研创新项目。2011年上海市教委科研创新项目申报工作即将开始,项目资助额度为重点项目15万元/项,一般项目8万元/项。现将具体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 申报对象
1、 项目申请者需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
2、 正高级职称者只能申报重点项目;
3、 凡取得院士、长江学者、国家杰青、教育部跨世纪、新世纪、曙光跟踪、上海市优秀学科带头人、启明星跟踪、国家重点项目、部市重大项目者不得申报
二、 申报要求
1、 项目以基础研究、学术水平为主要条件,以项目升格为主要目标,鼓励基础理论研究;
2、 上海市教委项目尚未结题者不得申报;
3、 申请人承担的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科研创新项目总数不得超过两项。
三、 申报组织工作及时间节点
1、 本次申报为限额申报,由各学院组织,统一申报;
2、 申请人根据要求填写申请书,完成后交至学院,学院科研秘书于5月10日前交至科技处(附汇总表,盖好公章);
3、 科技处将于5月12日左右组织重点项目答辩评审,申报人自述为10分钟,须做PPT,请提前做好准备,具体答辩时间以最终通知为准。
科技处
2010.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