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年上海市教委科研创新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创建时间:  2011/06/03  葛军   浏览次数:   返回

为了进一步推动"085"工程,加强高校的内涵建设,增强高校教师科研创新能力,营造良好的创新氛围,提高高校教师加强基础性研究、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和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能力,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现组织申报2012年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科研创新项目,自然科学类项目资助额度为重点项目16万元/项,一般项目8万元/项。现将具体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 申报对象

1、    项目申请者需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

2、    正高级职称者只能申报重点项目;

3、    凡取得院士、长江学者、国家杰青、教育部跨世纪、新世纪、曙光跟踪、上海市优秀学科带头人、启明星跟踪、国家重点项目、部市重大项目者不得申报

二、 申报要求

1、    项目以基础研究、学术水平为主要条件,以项目升格为主要目标,鼓励基础理论研究;

2、    项目在重点关注基础研究的前提下,关注有国际交流背景和产学研背景的教师,国际交流背景指超过一年国外学习或讲学的教师,产学研背景指承担企业委托项目的教师,若选择申报国际交流背景或产学研背景,请在申请书的相关选项中打钩;

3、    项目研究年限为2-3年,项目起始日期为20121月;

4、    上海市教委项目尚未结题者不得申报;

5、    申请人承担的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科研创新项目总数不得超过两项。

三、 申报组织工作及时间节点

1、    本次申报为限额申报,由各学院组织,统一申报;

2、    申请人根据要求填写申请书,完成后双面打印,一式五份交至学院,学院科研秘书于615日前交至科技处(附汇总表,盖好公章,汇总表电子版发至xujing11@shu.edu.cn)

3、    科技处将于617左右组织重点项目答辩评审,申报人自述为10分钟,须做PPT,请提前做好准备,具体答辩时间以最终通知为准。

 

                                科技处

                                201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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