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3年国家科技计划农村领域备选项目的通知

创建时间:  2012/04/24  葛军   浏览次数:   返回

 

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科技计划(863计划、支撑计划)2013年备选项目征集指南的通知》和《"十二五"国家科技计划农村领域2013年度备选项目公开征集指南》的精神,现将本市申报2013年国家科技计划农村领域备选项目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请主体

  申报主体是指上海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各项目申报主体对同一项目只能通过一个推荐主体渠道申报一次。每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只限申报一项备选项目。项目申报指南可参阅附件,或从科技部网站(http://www.most.gov.cn)上查询。

  二、项目申报流程

  1、各申报单位根据科技部发布的指南要求在网上进行填写。一个项目只按一类推荐书格式填写,市科委将优先推荐产学研结合联合申报的项目。

  2、科技部网络填报开通时间:2012年5月11日-5月25日。需从上海市科委推荐申报的项目需在5月17日之前在科技部网上完成填报,5月18日下午17点以前将打印好的申报材料一式5份(申报单位加盖公章,合作单位可暂时不盖公章)报送市科委生物医药与农业项目管理中心。过期不予受理。

  3、市科委将组织相关专家对各单位申报的材料进行预筛选,请各申报单位在提交纸质材料的同时完成10分钟左右的PPT汇报稿,为专家预筛选做好答辩准备,答辩时需课题负责人本人进行答辩。

  4、通过预筛选的项目,市科委将通知相关单位进入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网站(http://program.most.gov.cn/)正式进行申报。

  5、网上申报成功后,将网上生成的电子版打印(用A4纸,均为正本),并装订成册(三份),以及有关光盘答辩材料(两份),于5月31日下午16.00以前报送至上海市科委农业与生物医药项目管理中心。

  定向征集项目不得上网申报,须根据项目推荐书格式离线填写,打印装订16份,报送至上海市科委农业与生物医药项目管理中心。

  三、注意事项

  1、申报单位应认真准备申报材料,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可靠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将不予受理;

  2、申报单位及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同一项目不得以相同或不同名称重复申报或多头申报科技部同一年度的科技计划,如重复申报,各计划将均不受理;

  四、受理地点

  上海市科委农业与生物医药项目管理中心,李时珍路288号,上海新药研究开发中心内。

  联系电话:黄莹:50801363;13501918210

  特此通知。

  附件:

  1、"十二五"国家科技计划农村领域2013年度备选项目公开征集指南

  2、项目技术负责人、申报单位等声明格式

  3、关于发布国家科技计划(863计划、支撑计划)2013年备选项目征集指南的通知

  4、国家科技计划(863计划、支撑计划)2013年备选项目征集要求

  以上4个附件点此进行下载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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