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3年度“曙光计划”项目的通知

创建时间:  2013/12/26  葛军   浏览次数:   返回

各学院(中心):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2013年度第19届“曙光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已开始,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 申报条件:
根据曙光计划既定的高学历、高职称、高起点的要求,规定如下:
1、 必须是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在编在岗教师;
2、 须具备博士研究生学历、副教授以上职称;
3、 申报的项目应具备高起点。
二、 曙光项目实行限额申报的原则。
申报名额下达至各学院(中心),由各学院主管科研院长(中心负责人)负责组织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
三、 资助额度及起止时间
“曙光计划”自然科学类资助额度为15万元,项目的开始时间统一为2014年1月,3年内完成。
四、 时间安排:
1、 请相关部门于1月2日前将申请书一式六份及汇总表交科技处计划科(延长校区北大楼306室),其中汇总表要求学院负责人签字,学院盖章;
2、 学校定于1月7日组织预答辩,请各位参加答辩的老师准备十分钟的PPT。科技处将根据教委要求通知具体答辩事宜,并筛选出最终上报项目。
3、 预计上海市教委将于1月20日组织答辩,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2013年曙光计划项目申请表及汇总表请在科技处的网页“表格下载”一栏下载。
联系人:束玲琳 联系电话:56338149

上海大学科技处
2013-12-23

上一条:关于印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创新研究群体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下一条:住建部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的通知

受理机构
  • 受理部门:党政办
  • 部门负责人:秦凯丰
  • 受理地点:上大路99号行政楼7楼
  • 受理时间:9:00-11:3013:30-17:00
  • 邮政编码:200444
  • 咨询电话:021-66132222
  • 传真号码:021-66134021
  • 电子邮箱:dzb@oa.shu.edu.cn
监督投诉
  • 受理部门:监察处
  • 部门负责人:滕云
  • 受理地点:上大路99号行政楼606室
  • 受理时间:9:00-11:3013:30-17:00
  • 咨询电话:021-66132857
  • 传真号码:021-66132451
  • 电子邮箱:sdjwjc@mail.sh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