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设立宗旨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和青海省人民政府于2014年3月12日共同设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青海省人民政府柴达木盐湖化工科学研究联合基金(简称"盐湖联合基金"),旨在结合国家战略发展需求,利用青海省盐湖科技资源集中的优势,吸引、培养和集聚一批高层次科技人才,针对制约我国柴达木盐湖资源开发和盐湖环境演化中存在的重大和关键科学问题开展基础研究工作,提升我国盐湖科学研究水平和产业的原始创新能力,促进我国盐湖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二、实施原则
盐湖联合基金面向全国,是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组成部分。由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负责受理申请,有关项目申请、评审和管理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和有关管理办法执行。
三、2014年度资助计划及拟资助的研究领域
盐湖联合基金2014年度计划安排项目资助经费约为4000万元,主要受理以下研究领域的"重点支持项目"和"培育项目"的申请。"重点支持项目"资助期限为4年,资助强度为250-300万元/项;"培育项目"资助期限为3年,平均资助强度为60万元/项。
(一)盐湖相平衡及其基础数据。
针对氯化物型和硫酸盐型及其亚型盐湖开放复杂巨化学体系的相平衡关键科学问题,开展溶液结构和热力学、电化学基础研究,拟资助如下研究方向:
1.盐湖复杂巨化学体系的稳定相平衡以及相关物理化学基础研究。
2.盐湖开放复杂巨化学体系的动态相平衡以及相关物理化学基础研究。
3.盐卤多元体系模拟及相图数字化、可视化研究。
(二)面向盐湖资源高效分离的新技术与新方法。
瞄准盐湖资源化学工程前沿,满足重大技术开发需求,实现钾、锂、铷、铯、锶、铀、碘及硼同位素高效分离、多元加工利用与转化的科学与技术问题,拟资助如下研究方向:
1.高镁锂比卤水锂、硼同位素提取分离新方法研究。
2.低品位钾资源分离新方法新技术应用基础研究。
3.稀散元素提取分离新技术新方法基础研究。
(三)盐湖资源高值化利用及新材料研究。
针对盐湖新材料开发提出的关键科学与技术问题,以高效、绿色过程和方法实现盐湖钾、镁、氯等资源综合开发与有效利用,为盐湖化工产业发展提供创新成果,拟资助如下研究方向:
1.熔盐储能材料基础研究。
2.镁基化合物的大宗利用、镁及镁合金新材料的规模化应用基础研究。
3.盐湖氯资源大规模、高值化利用的科学基础。
(四)盐湖资源成盐化学及水盐动态研究。
针对柴达木盐湖资源特色,研究盐湖成矿化学与水盐动态,为盐湖资源开采与利用和可持续发展及环境保护提供重要科学依据,拟资助如下研究方向:
1.成盐化学及成盐元素分布规律研究。
2.深层卤水、固体钾盐矿床自然与开发条件下引起的盐类动态变化规律研究。
四、申报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申请条件。
1.培育项目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或其他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或者有2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学技术人员推荐。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人员不得申请联合基金"培育项目",但在职人员经过导师同意可以通过其受聘依托单位申请。
2.重点支持项目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的经历;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正在博士后流动站或者工作站内从事研究、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以及无工作单位或者所在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的科学技术人员均不得申请。
(二)限项规定。
1.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申请或者参与申请本联合基金项目与处于评审阶段(申请和参与申请的项目在自然科学基金委做出资助与否决定之前)和正在承担(包括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的以下类型项目合计限为3项: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不包括集成项目和指导专家组调研项目)、联合基金项目(指同一名称联合基金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时不限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特殊说明的除外)、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优秀国家重点实验室研究项目,以及资助期限超过1年的委主任基金项目和科学部主任基金项目等。已经达到3项的,不得申请或者参与申请本联合基金项目。
2. 申请人(不含参与者)同年只能申请1项本联合基金项目。
(三)申请注意事项。
1. 申请人注意事项。
盐湖联合基金采用在线撰写申请书方式,对申请人具体要求如下:
(1)申请人在填报申请书前,应当认真阅读本项目指南,不符合项目指南的申请项目不予受理。
(2)本联合基金面向全国,欢迎符合条件的科学技术人员按照本通告和项目指南的要求通过依托单位提出项目申请;鼓励青海省省内外依托单位合作申请项目。对于合作研究项目,应当在申请书中明确合作各方的合作内容、主要分工等。
(3)申请人应当根据项目指南公布的拟资助研究方向,自行拟定项目名称、科学目标、研究内容、技术路线和相应的研究经费等。
(4)申请人向依托单位索取用户名和密码(已有用户名密码的申请人可使用原用户名密码登陆),登录ISIS系统,申请书中的资助类别选择"联合基金项目",亚类说明选择"重点支持项目"或"培育项目",附注说明选择NSFC- "盐湖联合基金",根据申请的具体研究内容选择相应的申请代码。以上选择不准确或者未选择的项目申请将不予受理。
(5)申请书的报告正文应当分别按照联合基金重点支持项目和培育项目的正文撰写提纲撰写申请书。
(6) 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经科技处确认提交至基金委后,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向科技处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一式两份,正反打印。
(7)申请人应当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
2. 项目申请接收与受理。
(1)盐湖联合基金申请书报送日期为2014年9月8-11日16时。
(2)盐湖联合基金项目2014年度受理重点支持项目和培育项目的申请。重点支持项目资助期限为4年,申请书中的研究期限应填写"2015年1月-2018年12月";培育项目资助期限为3年,申请书中研究期限应填写"2015年1月-2017年12月"。
项目合作研究单位均不得超过2个。
(3)申请书由化学科学部负责受理。
科技处联系人:徐静 66135398 xujing11@sh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