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文科院、系:
经文化部和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2016年度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课题指南》(以下简称《课题指南》)现已发布,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始受理2016年度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申报。现将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项目分类:
1. 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含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和文化部文化艺术科学研究项目。
2. 本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设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
3. 文化部文化艺术科学研究项目(文化部文化艺术研究项目原则上面向文化系统人员所申报的课题,同时定向吸收研究内容紧密围绕国家和地方文化艺术建设实际、亟需开展的决策咨询类课题,鼓励以专业艺术研究院所为依托,凝聚社会力量协同攻关。);
4.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在填报项目类别时,同时选择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和文化部文化艺术科学研究项目,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和文化部文化艺术科学研究项目立项。
5. 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的完成时限,自批准立项之日起计算,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为3至5年,应用对策研究一般为2至3年。
二、 申报指南:
1. 《课题指南》条目分范围性条目和具体题目两类。范围性条目只规定研究范围和方向,申请人要据此自行设计具体题目,没有明确的研究对象和问题指向的申请不予受理和立项;依据具体题目申报的选题,应选择不同的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题目的文字表述可做适当修改。只要符合《课题指南》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各学科均鼓励申请人根据研究兴趣和学术积累申报自选课题(包括重点课题)。自选课题与按《课题指南》申报的选题在评审程序、评审标准、立项指标、资助强度等方面同样对待。无论是按《课题指南》拟定的选题还是自选课题,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
2. 为进一步突出重点,针对我国艺术科学各门类学科理论体系建设中的薄弱环节、我国文化建设中亟待研究回答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课题指南》确定了若干优先研究方向,为全国艺术科研机构、科研人员和社会各界有关人士提供研究参考,优先研究方向的申报课题一经获准立项,可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求,适度放宽资助额度。
3. 跨学科研究课题应根据主要研究内容按照"靠近"原则,选择一个主要的学科进行申报。
三、 申报条件
1. 申请人必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2.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重点项目的申请者,须须是完成过省、部级以上同专业研究课题的负责人(需在申报中提供完成过的省、部级以上同专业研究课题的证明材料);
3.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一般项目的申请者,须在与申报项目相关研究领域的重要期刊发表相关研究论文至少3篇或有主持完成的相关研究专著(须在申报材料中注明出版或发表的题目、时间及期刊或出版社名称等主要信息);
4. 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的,可以申请青年项目,但必须有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青年项目申请人和课题组成员的年龄均不超过35周岁(1981年3月15日后出生);
5. 申请人填报课题组成员或推荐人有关信息资料前,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6. 为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2016年度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申请作如下限定:
a) 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申请;在研国家级项目的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一个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申请。
b) 在研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文化部文化艺术研究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请新的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在2016年3月15日之前的可以申请)。
c) 申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
d) 申请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
e) 凡以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为基础申请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须在申报时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且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的同一成果申请多家基金项目结项。
f) 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须在申报材料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项时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原件。
g) 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
h) 凡以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名义发表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不得同时标注多家基金项目资助字样。
四、 提高《申报、评审书》的填写质量
1. 2016年度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全面实行网上申报,请申请人登录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申报管理系统(系统路径为:文化部网站主页→文化科技司→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申报管理系统;也可直接输入网址:http://119.255.27.41),按照有关说明注册账号并提交申报材料。申报人:以本人身份证号注册本系统获得唯一账号并自行设定密码,之前已注册过的申报人需使用当时注册的账号和密码。
2. 《申报评审书》要求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 "经费预算"部分要严格按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中相关要求。其中,"管理费"重点项目为3000元,一般项目、青年项目为2000元,"专家咨询费"、"劳务费"各不超过申请总金额的10%。"经费管理单位"填写如下:
名 称:上海大学
通讯地址:上海市宝山区上大路99号
邮政编码:200444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分行宝山支行大场所
帐 号:033270-00801210489
3. 论证活页的字数不超过4000字,应注明申报课题的名称,并不得出现申请人、课题组成员姓名和申请人所在单位名称等有关信息,否则不予评审;
4. 凡在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三年申报资格;如获准立项即作撤项处理并通报批评。
5. 网上申报时间从即日起至2015年3月2日止。联系人:朱英杰,联系电话: 66136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