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

创建时间:  2016/11/11  杨潇   浏览次数:   返回

各文科院、系:
2017年度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开始了,现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一)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教育学一般项目
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教育学一般项目同时也是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重点项目,偏重理论研究,研究周期为3年,项目经费额度为5万元/项。
(二)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教育学青年项目
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教育学青年项目偏重理论和重大政策研究,研究周期为3年,项目经费额度为4万元/项。
(三)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一般项目
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一般项目无指定选题限制,鼓励加强学科前沿问题研究,鼓励积极关注现实性、应用性问题研究,研究周期为3年,项目经费额度为3万元/项。
二、申报条件
(一)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教育学一般项目
申报人必须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权,必须是在上海市工作或者居住的各级各类教育工作者、教育管理工作者和有关单位的科研人员。
申报者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如未达到上述要求,须有两名同一学科、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的书面推荐。
(二)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教育学青年项目
申报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必须是35周岁以下(即1982年1月1日后出生)在上海市工作或者居住的,未取得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各级各类青年教育工作者、教育管理工作者和有关单位的科研人员。
(三)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一般项目
申报者为本市各级各类教育工作者、教育管理工作者和有关单位的科研人员。优先鼓励学校一线教育工作者开展多样化、个性化、特色化教育科研,推进基层教育改革和教育实践。
(四)申报项目的预期成果形式可以为专著、研究报告、论文等, 以教科书、工具书、资料书、年鉴、编著、译著等为预期成果形式的申报项目一般不予受理。
(五)为保证项目研究的质量,同一申报人本年度只能申报一项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市社科规划课题和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未结项者,不得申报本年度各类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
注:参与过2016年度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申报的本校老师,不得以相同题目及内容参与2017年度的申报,否则文科处将不予受理。
三、材料提交
申报人根据项目类别填写相应的申请书和论证活页,打印《申请书》和《论证活页》,各一式六份, A4双面打印左侧装订;请于11月25日前将申请书纸质版送交各学院科研秘书处,由科研秘书统一送交至文科处(行政楼413室),同时把电子版《申请书》(含活页)和《项目汇总表》发送到文科处邮箱。联系人:刘义敏;电话:66136213,邮箱:wkc@department.shu.edu.cn
文科处
2016年11月11日

上一条:关于申报2017年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的通知

下一条:2016年立项情况

受理机构
  • 受理部门:党政办
  • 部门负责人:秦凯丰
  • 受理地点:上大路99号行政楼7楼
  • 受理时间:9:00-11:3013:30-17:00
  • 邮政编码:200444
  • 咨询电话:021-66132222
  • 传真号码:021-66134021
  • 电子邮箱:dzb@oa.shu.edu.cn
监督投诉
  • 受理部门:监察处
  • 部门负责人:滕云
  • 受理地点:上大路99号行政楼606室
  • 受理时间:9:00-11:3013:30-17:00
  • 咨询电话:021-66132857
  • 传真号码:021-66132451
  • 电子邮箱:sdjwjc@mail.sh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