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上海高校智库内涵建设计划的通知

创建时间:  2017/05/31  杨潇   浏览次数:   返回

学校相关研究基地、马克思主义学院:

    为了贯彻落实全国和上海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中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进一步推动上海新型高校智库的建设与发展,市教委决定继续实施上海高校智库内涵建设计划。现将有关申报工作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上海高校智库;

    (二)市教委与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共同建设的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创新研究基地;

    (三)上海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四)纳入上海高校智库建设计划和上海高校智库内涵建设计划的上海市知识服务平台;

    (五)积极参与决策服务工作并完成约稿任务的活跃高校研究机构;

    (六)市教委支持建设的全国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和市示范马克思主义学院。

    二、申报条件

    (一)已建立稳定的决策咨询渠道。近三年在同一研究领域,已承担政府部门或相关行业部门的咨询任务或提交5篇以上决策咨询报告,有被采纳或获得批示的;

    (二)已建有实体机构,有长期稳定的跨学科决策咨询研究团队;

    (三)已建立专业化的数据库。

    三、申报项目

    高校智库内涵建设计划分为战略研究项目、核心数据库和品牌系列产品,详见《上海高校智库内涵建设计划实施方案》(见附件1)。申报项目的内容如已获得上海市协同创新中心、上海高校智库建设计划及其他市级财政专项经费资助,不再重复申报。

四、建设周期

    上海高校智库内涵建设计划的项目周期为1年,需详细填写项目建设内容和经费预算。项目建设一年后,市教委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将作为下一年度申请高校智库内涵建设计划的重要依据。

    五、经费管理

    上海高校智库内涵建设计划的经费为上海市财政教育专项经费资助,经费预算纳入上海市财政局专项资金评审中心评审。

    六、材料报送

请项目申报机构严格按申报范围资格和申报条件,填写《上海高校智库内涵建设计划申报书》(见附件2、双面打印的纸质申报书一式6份,电子版发至liuyimin06020041@163.com),于62日上午10点前提交文科处、行政楼413办公室,联系人:刘义敏;电话:66136213。由于市教委要求时间紧急,逾时不补。

文科处

2017/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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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机构
  • 受理部门:党政办
  • 部门负责人:秦凯丰
  • 受理地点:上大路99号行政楼7楼
  • 受理时间:9:00-11:3013: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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